刘某因涉嫌强奸一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上诉后,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对原事实审理后,认为本案量刑过轻,应该判处死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李某强迫蒋某卖淫。蒋某在从事卖淫时伺机逃走,某晚从七楼房间窗户逃走时被李某追赶,不慎从雨篷上掉下去摔死。李某的行为构成()。
甲明知乙犯了杀人罪,但他不仅没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为乙伪造了假身份证,让乙持假身份证逃走。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甲明知乙是犯了杀人罪,但他不仅没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为乙伪造了假的身份证,让乙持假的身份证逃走,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苏格拉底在公元前399年被雅典判处死刑时的年龄是()
哲学家苏格拉底就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而判处死刑,这一贯被看成是()的典型。
被告人甲因故意杀人罪、问谍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上诉期间内,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量刑过轻,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准死刑立即执行。该案中二审人民法院违法的做法有()
苏格拉底曾在雅典公民大会中担任过陪审官。后来,他却被美莱特斯为首的雅典民主派控制的陪审团控告,以藐视传统宗教、引进新神、带坏青年和反对民主等罪名被判处死刑。这表明()。
甲明知乙犯了故意杀人罪,但他不仅没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为乙伪造了身份证,让乙持伪造的身份证逃走。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某甲夜入民宅行窃,被主人发现,某甲便用木棍将主人打昏,携带赃物逃走后,唯恐主人醒后报案,又返回将主人杀死。某甲构成()。
同案审理的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对未被判处死刑的同案被告人需要羁押执行刑罚的,应当在其判决、裁定生效后()交付执行。但是,该同案被告人参与实施有关死刑之罪的,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讯问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后交付执行。
某村一对青年男女依照当地的习惯举行婚礼(尚未领取结婚证),几天后,新娘逃走并向公安机关控告新郎强奸了她,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立案并逮捕了新郎,后法院审理认为强奸罪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3年。当地村民对此反映强烈,按照当地习惯法办完喜事新娘便是新郎家的人,强奸之说实在是荒唐。对此下列四个选项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黄某、王某二人从境外走私入境假币150余万元,运载假币的渔船刚一到岸,即被海关缉私人员发现。黄某、王某手持铁棍、匕首将缉私人员打成重伤后携带假币逃走。对黄某、王某的行为应以()论处。
当“我”独自在家时,要锁好防盗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入夜开灯后要拉好窗帘;如果窃贼已进屋,没有发现“我”时,要迅速躲好,伺机逃走求救。()
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和爆炸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某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最高法院经复核后认为,爆炸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苏格拉底在公元前399年被雅典判处死刑时的年龄是
雅典判处苏格拉底死刑,虽然苏格拉底本可以逃跑,但是他拒绝了,并接受了死亡。
黄某、王某二人从境外走私入境假币150余万元,运载假币的渔船刚一到岸,即被海关缉私人员发现。黄某、王某手持铁棍、匕首将缉私人员打成重伤后携带假币逃走。对黄某、王某的行为应以()论处
梁某因强奸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梁某不上诉,检察机关也不抗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不应对梁某判处死刑,此时如何处理?()
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1、古希腊先哲苏格拉底因为“不敬神”与“腐蚀年青人”两项罪名,被雅典法庭不公地判处死刑。苏格拉底的友人买通狱卒,意图营救。但苏格拉底拒绝了友人的好意,认为虽然审判对自己是不公正的,但自己仍然应当接受法律的制裁,最终从容赴死。如果你是苏格拉底,你会怎么做?为什么?
包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包某上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重审。下列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雅典陪审法庭判处死刑,虽然他与他的弟子们都认为判决不公,但当弟子们安排苏格拉底逃走时,他却认为,虽然逃走是一种正义,但审判过程符合雅典法律程序,遵守合法的判决也是正义的要求,而且是更大的正义。可见,苏格拉底的法制观念是()
6、乙女在路上被铁丝绊倒,受伤不能动,手中钱包(内有现金5000元)摔出七八米外。路过的甲捡起钱包时,乙大喊“我的钱包不要拿”,甲说“你不要喊,我拿给你”,乙信以为真没有再喊。甲捡起钱包后立即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