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计算。
继兄姐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来源需要扶养时,原受其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继弟妹,应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6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60周岁止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支出标准来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社区矫正机构予以救济。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在国家赔偿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形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 )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在国家赔偿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对于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