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10414-2003规定,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时,应按设计要求铺平整,施工单位每100米等间距检查()点
小龙骨间距应按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按罩面板规格决定,一般为()。
建筑物防雷引下线的间距应由设计确定。如果设计不明确时,可按规范要求确定,第二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且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4m。
电缆水平敷设时,控制电缆支持点间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mm。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理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自行调整。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开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米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开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距离计算。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计无要求时排水塑料管装设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m。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屋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最低为(),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米
对无防雷设施的建筑物,通常应按专设雷电流引下线的方式设置防雷设施。即在原建筑物的屋顶四周设避雷带,并设专用雷电流引下线,其根数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避雷带与专用雷电流引下线焊接连通。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的防火间距规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墙的最()距离计算。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小应大于()
一类防雷建筑的屋顶避雷网格间距为( )。
一类防雷建筑的屋顶避雷网格间距是()。
吊顶工程中,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m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1‰~3‰起拱。
第810题:一类防雷建筑的屋顶避雷网格间距不应大于()。
吊顶工程中,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m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适当起拱
建筑模板安装中,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
如果建筑物屋顶没有多支互相连接的避雷针、线、网、带,其引下线不得少于两根,其间距不得大于18~30m。()
吊顶工程中,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m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1‰b~3‰起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