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日内提出审理意见。
审理部门应当在()日内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执行完毕,终结检查或者终结执行的,审理部门应当在()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税务稽查报告》对案件处理不当时,审理人员应当把案件退回税务稽查实施部门。
审理人员应当对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提出书面审理意见,由()审核。
税务稽查人员应当将()一并提交审理部门审理。
税务稽查实施部门移交的案件中,审理人员发现对案件认定事实不清时,应当把案件退回税务稽查实施部门。
《税务稽查报告》对案件计算的数据有差错时,审理人员应当把案件退回税务稽查实施部门。
税务稽查案件终结后,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当统一送交审理部门,经审理部门整理于结案后的()日内立卷归档。
审理部门认为《税务稽查报告》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的,()。
检查完毕,检查部门应当将《税务稽查报告》、()移交审理部门审理。
对调查已查结,稽查人员尚未制作《税务稽查报告》而直接提交审理的案件,审理部门应()。
检查完毕,检查部门应当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在()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审理人员接到稽查人员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内审理完毕。
有下列()情形的,审理部门不用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
审理人员接到稽查人员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日内审理完毕。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审理部门可以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
税务稽查案件结束后,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当统一送交审理部门,经审理部门整理于结案后的()立卷归档。
《税务稽查报告》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审理部门应当()。
经立案查处的案件,无论是否发现问题的,稽查人员都应当制作(),连同有关稽查资料,提交审理部门审理。
税务稽查案件结束后,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当统一送交审理部门,经审理部门整理于结案后的()内立卷归档。
选案部门和稽查实施部门、审理部门应相互做好有关案件资料的交接手续。所有税务稽查所涉及的文书,一般采用计算机制作。()
税务检查完毕后,检查部门应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在()个工作日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稽查案件审理人员在做审理时,发现《税务稽查报告》中的数据有差错,应当把案件退回检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