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适用于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确定的高速公路,也包含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路线。
路线简称原则上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
路线起讫点按照“路线由北向南、由东向西”的原则确定(仅出省通道除外)。
长春-深圳高速公路原有路线名称为长深高速。
东莞-佛山高速公路原有路线名称包括()
以下哪些原有路线不属于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
长春-深圳高速公路原有路线名称包括()
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原有路线名称包括()
广东省高速公路是省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表示。
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名称一般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全称为“××―××”高速公路。
行车路线起讫点间的实际距离与空间距离之比是()。
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的编号规则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编号规则保持一致。
龙南-河源高速公路原有路线名称是()
沈阳-海口高速公路原有路线名称不包括()
《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规定了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的:()
路线起讫点地名一般以地级市(以上)名称进行命名。
广州-昆明高速公路原有路线名称不包括()
汕头-昆明高速公路原有路线名称包括()
兰州-海口高速公路原有路线名称为兰海高速。()
长春-深圳高速公路原有路线名称不包括梅河高速。()
龙南-河源高速公路原有路线名称为粤赣高速。()
汕昆高速是汕头-昆明高速公路原有路线名称。()
东莞-佛山高速公路原有路线名称为莞佛高速。()
尖轨与基本轨动作杆处靠中间不靠,如何整治()。摘自《高速铁路线路维修岗位培训教材》第7章第3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