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订立购销钢材合同,甲如约付款后,乙却迟迟不付货。甲因钢材供货不及时导致承包的工程进度受阻,于是以乙违约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动履行合同并赔偿甲的损失。乙辩称由于丙未依合同向其供应钢材,才致使其无货向甲供应。下列关于本案的分析,哪些是正确的()

A . 人民法院应追加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 . 人民法院不应追加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 . 丙与本案有事实上的牵连关系 D . 丙与本案有法律上的牵连关系

时间:2022-09-02 08:48:44 所属题库:民事诉讼法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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