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适用于机动消防设施较强的企业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工艺装置及单元内的火灾危险性大的局部场所等。
石油化工企业甲类物品与乙、丙类物品库房共用一栋建筑物时,其储量应小于5吨。()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为()。
对于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为()。
对于占地面积大于30000m2的可燃材料堆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
对占地面积大于30000m2的可燃材料堆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设置与()消防车道相连通的中间消防车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厂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
可燃气体、液体烃、可燃液体的塔区平台应设置不少于两个通往地面的梯子作为安全疏散通道,但长度不大于15m的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设备的平台或长度不大于8m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的平台,可只设一个梯子。
在一般民用建筑中,一个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可以只设一个门的条件是() ⅰ.面积不超过60m2; ⅱ.面积不超过120m2; ⅲ.疏散门的净宽不小于0.9m; ⅳ.疏散门的净宽不小于1.4m。
现行防火规范中确定的甲、乙、丙类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防火墙间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均()于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相应规定。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消防车道的设计要求,占地面积最小应为()平方米的甲、乙、丙类厂房为了便于及时扑救火灾,其周围应当设置环行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对于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l500m2的乙、丙类仓库,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为()。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若确有困难,则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高度不超过()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时应设两根引下线。烟囱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mm;采用扁钢时,截面不应小于(),厚度不小于()。
按GB50016第9.1.3条,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房间要排烟,如果丁类厂房要排烟,是否也执行此条,建筑面积小于300㎡房间可不可以不设排烟设施?
石油化工企业面积小于()m2的甲、乙、丙类房间,可只设1个安全疏散门。
建筑排水柔性接口铸铁管安装排水立管应每层设支架固定,支架间距不宜大于(),但层高小于或等于3m时可只设一个立管支架。
在一般民用建筑中,一个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可以只设一个门的条件是下列哪两个() Ⅰ.面积不超过60┫; Ⅱ.面积不超过120┫; Ⅲ.疏散门的净宽不小于0.9m; Ⅳ.疏散门的净宽不小于1.4m。
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石油化工企业同一房间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设备时,当火灾危险性大的设备所占面积的比例小于()%,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类别较低的设备确定。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l500m2的乙、丙类仓库,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为()。
对于占地面积大于30000m<sup>2</sup>的可燃材料堆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m²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m²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冷藏间应至少设两个冷藏门(含隔墙上的门),面积不大于1000㎡的冷藏间可只设一个冷藏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