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在进行调查取证时,应遵循有利于被申请人的原则。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经过审核,认为案件虽然不属于本交通行政执法机关管辖,但也可以受理案件。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送的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做不出,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可以延长()日。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送的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多少期限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副本发给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提出意见,经()或()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工作,复议机关的其他工作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于()个工作日内转送本机关的复议机构。
除决定不予受理和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情况外,税务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最终由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为保证做事效率,及时处理百姓的问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送的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或者市政府法制机构提出书面审查申请。接到申请的制定机关或者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受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0日内作出处理;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经审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50日。处理结果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审理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可以听取第三人、被申请人的意见。()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根据青岛市有关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或者市政府法制机构提出书面审查申请。接到申请的制定机关或者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受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内作出处理;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经审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处理结果应当()申请人。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