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灾害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直接经济损失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灾害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处以()。
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的罚款。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该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以下的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
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有关信息。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违法行为,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
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医疗卫生机构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并由原发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由原发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
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直接经济损失50%以下罚款,但()。 A.最低不得低于10万元 B.最低不得低于20万元 C.最高不超过50万元 D.最高不超过80万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并由原发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由原发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发布有关环境污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