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付款或拒绝付款。以下情况可以顺延()。
如果商业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中,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付款或拒绝付款。
保证人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保证的,应当在票据的()记载保证事项。
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对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为绝对记载事项。
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次日起三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连同商业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行转交持票人。拒绝付款证明应包括下列事项()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付款或拒绝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承兑人拒绝付款或未予应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日后再次提示付款。
拒付是指付款人在持票人提示汇票时,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行为,产生拒付的原因一般有()。
根据规定,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应在汇票上记载承兑的事项包括()。
银行承兑汇票绝对记载事项:“银行承兑汇票”字样、()、出票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确定的金额、出票人签章。
根据票据法的一般规则,除被承兑人或付款人正式作出拒绝以外,以下()情况持票人可视作承兑人或付款人拒付。
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人付款或拒绝付款,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在付款人拒付或拒绝承兑时,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向任何一个前手追索。
当持票人提示汇票时,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或破产或逃匿等,这就是拒付。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和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但不超过6个月。()
中国人某甲在中国签发一张汇票,委托中国驻美国某金融机构乙为付款人,向收款人美国人丙无条件支付价款若干元,丙因债务原因将该张汇票在英国背书转让给法国人丁,丁持票向金融机构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丁即依法要求丙出具有关拒绝证明之后,开始行使其追索权。若丁在提示承兑时,因票据记载事项而遭到拒绝,则判断该票据记载事项是否合法时,其应依据法律是()。
《票据法》规定,保证人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的,应在票据的正面记载保证事项。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未按规定出具()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甲公司向某工商银行申请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该银行作了必要的审查后受理了这份申请,并依法在票据上签章。甲公司得到这张票据后没有在票据上签章便将该票据直接交付给乙公司作为购货款。乙公司又将此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以偿债。到了票据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丙公司持票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时,该银行以票据无效为理由拒绝付款。根据我国《票据法》关于汇票出票行为的规定,记载了哪些事项的汇票才为有效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付款或拒绝付款()
一张汇票上,甲为出票人。甲在填写记载事项后数日才有机会将该汇票交付收款人乙,所以在票据交付时,甲将出票日期由 2004 年 1 月 1 日 变更为 2004 年 1 月 7 日 ,并签章证明。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丙。丙在提示承兑时,付款人丁以该票据记载被变更为由拒绝承兑。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企业受到的应收票据,到期时出票人或付款人或承兑人物力付款或拒绝付款时,应将此票据作为坏账处理。()
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中,承兑人付款或拒绝付款,必须记载事项()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付款或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