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发现行车设备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列车调度员(车站控制时为车站值班员),报告工长、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单位调度,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积极设法修复;对暂时不能修复的,应登记停用内容和影响范围,写明行车限制条件。
信号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首先在()内登记停用设备,经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方可进行处理。
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设备隐患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及(),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停用设备。
发生一时修复不了的事故或设备故障时,应立即登记停用不良设备。停用设备经()同意并签认后,方可抢修。
电务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首先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停用相关设备,经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签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特种设备停用1年以上,使用单位应予以封存,并在封存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
道岔定位或反位一个位置无表示、另一位置表示正常时,经电务人员检查确认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登记注明“停用经由×道岔(定/反位)的列车和调车信号”、工务人员工务线路设备正常使用的销记后,未停用的位置可按正常使用。
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设备隐患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及电务段调度,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停用设备,经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签认同意后,方准进行处理。
发生设备故障时,必须登记停用设备。
《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换本时,对未销记的线路封锁、以及停用的设备等内容由原登记单位做好转登和签认
电动道岔发生故障时,在工务部门线路设备正常使用的销记和电务部门登记的停用内容、影响范围、行车限制条件后,方可办理非正常接发列车。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电务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首先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内登记停用相关设备,经车站值班员签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集中联锁设备显示站内出现异常红光带时,工务、电务、供电人员上岗后,应及时确认故障,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电务)内登记影响或停用范围,电务人员还统应写明故障闭塞分区两端的()编号
按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特种设备拟停用()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告知登记机关。
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设备隐患时,应立即通知车站{班员(列车调度员)及电务(通信)段调度,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停用设备。经()(列车调度员)签认同意后,方准进行处理
接到行车设备故障的报告后,设备管理单位应在()内签认,尽快组织修复。对暂时不能修复的,应登记停用内容和影响范围,并注明行车限制条件
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告知登记机关()
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告知登记机关
信号设备应急处理应遵循:“了解情况→登记停用→要点检查试验→故障处理→试验→销记→汇报”的程序进行()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告知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判断()
道岔定位或反位一个位置无表示、另一位置表示正常时,经电务人员检查确认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登记注明“停用经由×道岔(定/反位)的列车和调车信号”、工务人员工务线路设备正常使用的销记后,若非正常情况下可按正常使用()
使用自动站间闭塞法行车,遇出站信号机、不能开放时,在得到电务部门停用基本闭塞的登记后(遇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道岔失去表示时还应得到工务部门线路设备正常使用的销记),改用电话闭塞法
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发现行车设备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列车调度员(车站控制时为车站值班员),报告工长、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单位调度,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积极设法修复;对暂时不能修复的,应登记停用内容和影响范围,写明行车限制条件。《高铁技规》第337条()
未登记停用行车设施设备,在区间和站内线路上作业、施工及处理故障(登记天窗点外上道或轨道车等自轮运转设备检修作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