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规定:预探井和评价井储备比井浆密度高()g/cm3以上重钻井液80m3以上,加重材料储备100t以上。
一般情况下,技术套管固井前应储备()倍井筒容积、密度高于设计地层压力当量密度0.4g/cm3的加重钻井液和足够的加重材料与处理剂。
钻开高含硫地层的设计钻井液密度,其安全附加密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油井0.05g/cm3~0.l0g/cm3,气井0.07g/cm3~0.15g/cm3)时应取()。
生产井储备比井浆密度高0.10g/cm3以上的重钻井液()以上,加重材料储备50t以上。
高压油气井必须实施平衡压力固井,水泥浆密度一般应大于井浆()g/cm3。
钻进异常高压油气地层时,应储备高密度钻井液,一般要求密度高于设计上限0.2~0.3g/cm3的钻井液()m3备压井使用。
钻进异常高压油气地层时,应储备高密度钻井液,一般要求密度高于设计上限0.2-0.3g/cm3的钻井液()备压井使用。
现有密度1.35g/cm3的循环泥浆150方,如果用储备的1.85g/cm3重泥浆调节循环泥浆密度到1.5g/cm3,并且保持循环泥浆体积不变,只能加重泥浆()方。
《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规定:预探井和评价井储备比井浆密度高0.10g/cm3以上的重钻井液80m3以上。
已知FWA=0.15m,则船舶由标准海水水域进入水密度ρ=1.1009g/cm3的水域时,船舶吃水增加约()m。
某井中有密度为1.35g/cm3的钻井液150m3,储备钻井液的密度为1.75g/cm3,欲将井内钻井液密度提高到1.45g/cm3,需要加入()m3储备钻井液。
《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规定:生产井储备比井浆密度高0.15g/cm3以上的重钻井液40m3以上,加重材料储备50t以上。
打开油、气层前,应准备充足的重晶石和重钻井液,当密度大于1.5g/cm3时,重晶石储备()以上,重钻井液储备()以上。
应储备井筒容积0.5倍~2倍的钻井液,密度值应大于在用钻井液密度()g/cm3以上。
钻至油气层后,对钻井液密度安全附加值规定为:气层0.07~0.15g/cm3,油层为0.05~0.10g/cm3 。()
预探井在安装防喷器之后储备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评价井和生产井在钻开油气层验收前()天储备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
预探井和评价井储备比井浆密度高()g/cm3以上的重钻井液80m3以上,加重材料储备100t以上。
固井时水泥浆性能要求:其密度一般情况下应大于井浆的,推荐水泥浆密度与钻井液密度的差值为()g/cm3。
一般情况下,所配解卡剂密度应比井内钻井液密度高()g/cm3,并且必须保证()粘卡段钻具,保证在钻铤、钻杆中留有足够的解卡剂()
某井中有密度为1.40g/cm3的钻井液210m3,储备钻井液的密度为1.80g/cm3,欲将井内钻井液密度提高到1.50g/cm3,需要加入()m3储备钻井液。
钻进异常高压油气地层时,应储备高密度钻井液,一般要求密度高于设计上限0.2~0.3g£¯cm3的钻井液()m3备压井使用。
一般情况下,技术套管固井前应储备()倍井筒容积、密度高于设计地层压力当量密度0.4g/cm3的加重钻井液和足够的加重材料与处理剂。(类别:钻井A)
在含硫地层作业时,设计的修井液密度,其安全附加密度在规定的油井标准0.05~0.10g/cm3、气井标准0.07~0.15g/cm3上选用上限值()
预探井和评价井储备比井浆密度高()g£¯cm3以上的重钻井液80m3以上,加重材料储备100t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