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中,订立自动垫缴保险费条款的目的是()。
复效条款是指保险单因投保人欠缴保费而失效后,投保人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申请恢复保险合同的效力。此条款中的"一定时期"是指()。
在订有自动垫缴保险费条款的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中,经过两次自动垫缴保费之后,其保单现金价值的变化是()。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在规定的时期(包括宽限期)内未交纳保险费,则()。
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合同通常设有自动垫交保费条款。该条款虽然是在投保人未交纳到期保费时由保单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费,但该条款的生效需经投保人同意。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同时已收到投保人交来的全部保费后,保险合同成立。
假如人寿保险合同中无自动垫缴保费条款,则()是投保人在宽限期满后仍未缴付保费的法律后果。
假如人寿保险合同中无自动垫缴保费条款,则投保人在宽限期满后仍未缴付保费的法律后果是()。
人寿保险合同列入宽限期限条款后,如果投保人停缴保险费,保险合同于()时起失效。
通常,在订有自动垫缴保险费条款的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中,自动垫缴保费条款生效的前提条件是()
某两全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保险人在理赔时发现该保单已进行两次保费自动垫交,且投保人均未补交。则保险人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客户申请了“生存保险金自动抵交续期保费”项目后,在保险合同宽限期,若生存保险金不足抵交一期保费,差额可通过续期银行自动扣款。
在订有自动垫缴保险费条款的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中,其保费垫缴期间的保险合同效力状况是()。
某两全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保险人在理赔时发现该保单已进行两次保费自动垫交,且投保人均未补交。则保险人()。
保险人规定保费自动垫缴条款的目的是()
在宽限期内,投保人仍未交纳保费,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订有自动垫缴保险费条款的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中,如果在垫缴保险费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人的处理方式是()。
在人寿保险经营实务中,如果寿险合同中订有自动垫缴保费条款,则保险人可用保单现金价值垫缴保费,使寿险合同继续有效。通常,垫缴可能发生的时间是()。
按照《保险法》规定,宽限期为保险公司催告之日起()日,或超过约定的期限()日。如果在此期间投保人补缴了保费,则保单持续有效。
投保人按期缴纳保费满一定时期以后,因故未能在宽限期内缴付保险费时,保险人可以把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借款,自动垫缴投保人所欠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
某甲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交费方式为年交,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2015年3月1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如果发生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情况,自杀条款的适用以合同复效日为起算日。因某甲未履行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由于超过宽限期而失效。2017年6月4日,某甲补交了其所拖欠的保费及利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2018年10月10日,某甲自杀身亡,其受益人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
如果投保人超过合同规定的宽限期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则合同效力中止,或者有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的方法是 ()。
2000年10月,雷某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费支付方式为按年交纳,交费期的下一月为宽限期,宽限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宽限期届满后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的,保险单自动失效,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条款中则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受伤或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赔偿。投保人雷某同意并签了字,又交纳了第一年的保费。2001年续保。2002年10月,雷某因故没有及时交纳,次月仍未去交。12月初,雷某在出外办事途中遭遇车祸受伤,遂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