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工人,在某次施工过程中,张某不慎从三楼摔下致使高位截瘫,因无力负担巨额的医疗费,张某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做出判决支持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建筑公司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请求不成立,判决维持原判决。该判决产生的法律效力是()

A.双方的劳动合同解除 B.双方的争议消灭 C.人民法院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不得撤销该判决 D.建材公司不履行义务时,张某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二审法院审理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时间:2024-03-11 16: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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