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标志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排列在前。
联合行文的发文机关标志(版头)中,应将牵头、主办单位名称刊在最后面以示谦虚。
同级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行文时不应采取什么行文方式()。
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名称应当排列在前,联合下发的文件,应由主办机关盖章。
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则联合行文的机关应是()。
发文机关标志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简称;联合行文时,()排列在前。
两个以上的机关单位联合行文,其行文的机关应当是同级机关。
联合行文就是同级机关、部门或单位可以联合发文的形式。联合行文时,()。
政府各部门与同级党委、军队机关部门不可以联合行文。
领导机关同时向所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下级机关行文,即()。
两个机关联合行文,在加盖印章时,应该()。
联合行文的发文机关标志(版头)中,应将牵头、主办单位名称刊在最后面以示谦虚()
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时必须做好()工作。
同级党的机关、党的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之间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两个以上的机关、部门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的机关应是()。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
机关部门与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可以联合行文。()
一般的下行公文都可以有两个以上主送机关,只有一个主送机关的下行文是()。
以下机关单位并非都可以联合行文,符合联合行文规则的是()。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使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其发文字号使用()
联合行文的发文机关标志(版头)中,应将牵头、主办单位名称列在最后面,以示谦虚()
发文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应当排列在最后()
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只能并用参与联合行文的所有机关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