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系统默认对账类型为“对账”,对账方式为“邮寄”,验印签约标志为“未签约”,签约账户为客户号底下()的账号。
电子对账以现有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和证书验证体系为依托,架设网银电子对账平台,为客户提供()等网上服务。
新版电子对账系统的客户签约方式为()。
客户开立新账户时,如客户与中国银行签订新银企对账协议,签约行柜员在应要求客户填写(),在审核客户填写资料准确完整后,应在()日内将协议录入对账服务系统(CASS),一份对账协议正本返还客户,另一份对账协议正本入账户资料一同保管。
综合电子对账单将显示客户所有账户在一定时间段的交易数据,组合电子对账单将显示客户自由确定的某个或某几个账户的交易数据。()
新版电子对账服务在功能方面支持客户自助签约信息维护,可自由选择()等功能。
余额对账单发出()内仍未收到客户回签信息的,电子对账系统将控制客户不能进行当月明细账单的查询、打印。对账人员应通过电话、短信、柜台拦截等多种方式督促客户及时对账。
对账中心经办员应在收到退信清单当日将其录入系统。各签约行网点对账员应()在“退信处理”界面中查询待处理退信记录并联系客户,并在()内将退信处理信息录入系统。若签约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将退信处理信息录入对账系统,对账中心应书面通知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由其督促签约行及时将退信处理信息录入对账系统。
对账机构应指定专人()检核电子对账系统中客户回签情况,跟进客户反馈的不符或异议信息。
客户签约信息中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电子邮箱、是否邮寄对账单、开通渠道、()评估人员等相关信息可做变更。
高级版电子对账客户业务推广期间,新签约的企业网上银行高级客户查询3笔以上可按买单标准单价的()买单。
()是指中行通过与客户共同认定的电子信息载体,将客户的对账单送达客户,经客户确认后反馈回执的对账手段
电子对账系统是指我行独立开发的专门用于银行和客户账务核对的信息系统。电子对账系统是指我行独立开发的专门用于银行和客户账务核对的信息系统。
高级版电子对账客户签约流程顺序为()。
银企对账工作中连续三个月月末时点余额合计折人民币在10,000元(含)以下,且季度发生额合计折人民币在()(含)以下的客户,不纳入电子对账签约率、电子对账回签率和综合回收率考核。
单位客户对账,纸式对账单应在对账截止期后()个工作日内发出。电子对账信息由相关系统生成后发送。
我行是按账号与客户签订《电子对账系统客户服务协议》,并为其开通电子对账功能。
客户签约对账协议时只能选择一种对账方式。选择纸质对账的,本行按时将纸质余额对账单送达客户;选择电子对账的,不再按时提供纸质余额对账单。()
客户申请电子方式对账,如果客户未能开通企业网上银行业务,企业对账单寄送方式将自动调整为()方式对账
电子对账系统于每月初()自动生成客户余额对账单,提供给客户进行对账
根据总行银企对账管理办法要求,电子对账的签约率不得低于()。
对客户通过电子对账系统反馈的对账不符或存有疑义的情况,应通过相关系统每日查询,并在七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通过相关系统回复客户()
对公购物车选择“集中化签约”后,签约种类仍能选择到“电子对账”,勾选“电子对账”后,弹窗提示“仅支持电子对账维护和注销,电子对账签约将退件”。营运人员点击()关闭提示框()优化1
客户通过门户网站或者微信预填单选择开通企业网银时,网银签约默认开通“电子对账”与“支付转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