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5月,取得一级资质,并在W省A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成向阳住宅小区。向阳住宅小区占地80公顷,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2010年6月,甲取得A市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委托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出售。同年7月,A市市民方某,与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买该小区D套商品房预售合同。同年8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调整了原规划设计,在小区内增加了一部分商业用房。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向()备案。
甲开发商建造了一栋商住两用楼盘,各层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甲开发商将第一层出租给一家大型超市,已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其余楼层均为普通住宅,正在公开销售中。下列项目中正确的有()。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003年6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政府申请征收城市规划区内某县的20公顷耕地(其中含基本农田1公顷),开发建设标准工业厂房,获得批准。开发公司支付全部的征地补偿费及出让金等取地费用共计约6000万元后,拟将部分土地改建配套住宅,同时欲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作为预制场和材料堆放场。甲公司将部分土地改建配套住宅地,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2012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转让收入4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税款以及有关费用合计220万元(不含印花税)。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支出21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如何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20%的,()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016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不含税转让收入4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税款以及有关费用合计220万元(不合增值税和印花税)。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支出21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另知,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单位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开发建设——普通住宅小区,向社会公开预售。2008年12月1日,李某与甲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李某为首次购房)。房屋竣工后,经房地产测绘机构测算,该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为70㎡,阳台面积为6㎡,套内墙体建筑面积9㎡,分摊共有建筑面积13㎡。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至房屋竣工前,李某可以申请()。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开发建设——普通住宅小区,向社会公开预售。2008年12月1日,李某与甲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李某为首次购房)。房屋竣工后,经房地产测绘机构测算,该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为70㎡,阳台面积为6㎡,套内墙体建筑面积9㎡,分摊共有建筑面积13㎡。下列关于李某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了一栋商住两用楼盘,各层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甲开发商将一层出租给一家大型超市,已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其余楼层均为普通住宅,正在公开销售中。下列项目中正确的有()。
某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一幢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取得销售收入9500万元,分别按国家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该公司为建造此住宅支付地价款和有关费用1000万元,开发成本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5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200万元,但由于该公司同时建造别墅,贷款利息无法分摊,当地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转让此普通标准住宅应缴土地增值税额是()万元。
2013年2月,位于市区的某非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收入2500万元,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共计1900万元,利息支出8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已知当地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8%。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2014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转让收入4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税款以及有关费用合计220万元(不含印花税)。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支出21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另知,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单位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对于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规定。()
房地产开发商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某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一幢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取得不含税收入9500万元,分别按国家规定缴纳了相关税费共计513万元(不含增值税和印花税)。该公司为建造此住宅支付地价款和有关费用1000万元,开发成本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5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200万元,但由于该公司同时建造别墅,贷款利息无法分摊,当地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转让此普通标准住宅应缴纳土地增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一幢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出售总收入为1700万元,其支出项目为: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3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800万元,利息支出200万元(其中50万元为罚息,不能按收入项目准确分摊),转让环节支付的税金共计94.35万元(含印花税0.85万元),该省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
2016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转让不含增值税收入6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税费合计220万元(不含印花税和增值税)。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支出21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另知,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2012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转让收入4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税款以及有关费用合计220万元(不含印花税)。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支出21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9、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20年开发建造普通住宅,与当地农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注明借款金额2000万元;以借款和自有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注明地价款2600万元,已取得土地使用证;至2020年年底对外销售普通住宅60000平方米,取得收入29200万元,全部签订售房合同。该房地产开发企业2020年就上述业务应缴纳印花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