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核准类优惠包括:拍卖行拍卖免税货物增值税优惠、随军家属就业增值税优惠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增值税优惠。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于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的数额与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舰艇工作满lO年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
依据中发3号文件,军队自主择业的干部,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21年起,军龄每增加1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其服役期间的工资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的当年12月31日,从下年1月起,由()逐月发给退役金。退役金中()按全额计发
依据中发3号文件,自主择业军队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部队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其军龄按实际服役年限计算,不进行折算。
自主择业干部在待安置期间允许到地方应聘,但要向原支队级单位报告,经批准后方能应聘。
依据《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
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受到纪律处分的,地方根据处分意见确定相关待遇。其中,受到降职(级)、降衔(级)纪律处分的,从批准处分的()起按新的职(衔)级核定退役金。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计发基数为本人转业时, 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 补贴的() 。
逐月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转业地方后仍继续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所在大单位应将名单报(),商人事部有关部门划转所需经费。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 停发退役金。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军龄满() 年以上的, 军龄每增加一年, 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1%。
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采取()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业创造条件。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被()录用或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录用或聘用的下月停发退役金,不再继续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待遇。其从上述单位辞职、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恢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在飞行、舰艇学院学习的,其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时间,从飞行、舰艇学院学员()起计算。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少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