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在调整岗位或者离岗()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 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时,需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级组的安全培训。
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2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在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在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的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项目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录用、季节性复工、调整工作岗位和离岗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分值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级的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车间、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3.2规定,从业人员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和()安全教育
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岗位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在本分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和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无需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第三章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