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首先要复垦为耕地,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补偿指标必须依法进行,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地计划管理。
在火葬区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严格限制墓穴占地面积和墓穴使用年限,可以适当占用耕地、林地建坟或建造小型墓、艺术墓。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应控制在()万公顷以内。
农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自用住房,占用耕地的,要依法收取耕地()。
某企业2012年年初实际占地面积共为20000平方米,其中企业子弟学校面积2000平方米,医院占地1000平方米,7月底经批准新占用耕地15000平方米用于扩大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3元,耕地占用税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25元。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分别为()元。
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2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对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倍以下的罚款。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供补充耕地资金,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先行落实补充耕地,可以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土地整理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下列不属于土地整理的是:
农村集体建设占地应与农村土地整理挂钩,严格控制占用耕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以上或虽然未达到,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以上处分。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占用耕地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占用前3年内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也视为耕地。()
土地整理复垦是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2013年6月,某社会团体占用耕地新建办公楼,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当地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10元/平方米;另占用耕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当地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6元/平方米。该社会团体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元。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等非农业建设行为按其()的耕地面积()性征收的一种税。
在所有人类可以活动的陆地当中,真正能够用作耕地的土地面积所占比例还不到50%。
()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生产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占用耕地面积以固定数额征收的一种税。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对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倍以下的罚款。
各级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本地区补充耕地能力。按照差别化管理的原则,对补充耕地能力不足的或落实不好的,相应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计划指标,通过以补定占,形成()。
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的土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
农用地整理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形成的新增耕地面积,不得折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