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组织技术分析和鉴定时,必须是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
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并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参与汽车维修质量技术分析和鉴定工作的人员必须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定并聘用,参加鉴定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
汽车维修质量技术分析和鉴定由汽车维修主管部门委托有质量检测资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组织有关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参加鉴定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
消费纠纷调解过程中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具备资格的鉴定人或者检测人进行鉴定、检测。
汽车维修质量技术分析和鉴定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需要做专项试验分析鉴定的,其费用按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处理的部门、技术分析与鉴定、责任认定等条款。()
汽车维修质量技术分析和鉴定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人员或委托有质量检测资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
申请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应提供纠纷的详细经过,及申请调解的理由与要求的书面报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出现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维修质量纠纷调解申请。()
申请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应提供的技术档案资料包括汽车维修合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和维修派工单。()
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中的当事人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拆检情况。()
目前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进行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和处理时依据的行业规章是()。
进行维修质量纠纷鉴定拆检车辆有关部位时,当事双方可委托代表在场,认可并一致证实拆检情况,按分类填写拆检数据并作为附件保存。()
技术分析和鉴定是进行维修纠纷调解的基本依据,出具技术分析和鉴定的部门应对所做的结论负责。()
汽车维修质量技术分析和鉴定人员应依据现场拆检记录、汽车维修原始记录和《汽车保养单》、车辆使用情况以及其它有关证据,分析原因,做出结论。
当出现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时,承修方为了查实“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必要时可自行拆检车辆有关部位。()
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由责任方承担
调解前,需要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有权寻求其他的专业帮助;除非经双方同意或者根据法律,调解过程获得的信息保密;调解中认定的案件事实不会用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中;调解费用和支付方式。()
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鉴定费用由()承担
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技术鉴定的基本原则是()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规定,行业内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由政府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