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规定:由各银监分局受理并审核辖区内各银行支行的筹建申请,报银监局审批;已经银监局批准筹建的机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核准,并颁发营业许可证,抄报银监局。31、
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筹建申请,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保险公司设立省级分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设立申请,予以批准的,保险公司持中国保监会批准文件到当地保监局领取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中国保监会应当口头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未能按期筹建的,该机构筹建组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向银监局提交筹建延期申请。
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的,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者省级分公司持总公司批准文件向当地保监局提出申请。当地保监局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内对设立申请进行审查。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如遇特殊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银监局提交筹建延期申请。银监局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
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临时停业的申请,由机构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筹建期间计算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银监会自接到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延期书面申请之日起()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
中资商业银行筹建支行由分行或视同分行管理的机构提交申请,由()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
银监局自接到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延期书面申请之日起()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
银监分局辖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银监局自接到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延期书面申请之日起()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
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信托公司申请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由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中国银监会。
银监局自收到村镇银行完整筹建申请材料或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银监局批准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是()。
银监分局辖区内自助银行的设立,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交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筹建申请,由拟设城市商业银行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各银行对于已获准开办的新业务,可授权符合条件的下辖分支机构开办。各银行的分支机构须持上级行授权向当地银监局申请开办新业务。()
设立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申请人申请延长筹建期的,应当在筹建期届满()前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设立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申请人应当自接到批准筹建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到拟设机构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领取开业申请表,开始筹建工作
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令〔2015〕3号)规定,单一县(市、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令〔2015〕3号)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分行、专营机构的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个月。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工作的,申请人应在筹建期届满前1个月向决定机关提交筹建延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