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种,专项贷款准备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一般可参照()的比例提取。
根据会计()原则,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的可收回性,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对预计可能产生的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主管财政部门给予暂缓执行《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特殊政策。
银行应建立合理的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和呆账核销机制,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准备金和核销呆账。对已核销的授信要做到()。
2014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规定,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
根据财政部2002年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设立八项准备统计指标。下列指标2003年使用的有()。
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其不属于政府对小企业的()方面的扶持。
商业银行应该按照()原则,并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监管部门有关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的指引,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核销损失贷款。
2018年9月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明确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微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对于2020年6月1日至月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依据《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的税务处理不正确的有()。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经[2005]49号)文件精神,非信贷资产应计提()及()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2年3月31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余额的1%计提的,可以扣除。其他减值准备,一律不得扣除。下列各项中,属于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的有()
2022年9月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91号),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提高到()。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增值税的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