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工作票签发后,工作负责人所执联除()外,不允许空白;不存在或确实没有的,文字部分应填“无”(同一栏中的签名允许空白),数字部分应划“/”;工作票签发人(外单位工作时指线路运行维护单位会签人)所执联除“许可工作时间”(第二种工作票指“开始工作时间”)、“终结报告的时间”(第二种工作票指“工作完成时间”)应根据工作负责人的通报填写相应时间外,允许空白。
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不超过二次。
工作负责人不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可以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
填写工作票时,绝对不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
不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在工作票“增加工作内容”栏填写,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名;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重新办理工作票(此条款中安全措施的变更不包含遮栏和标示牌的变更)。
填写工作班人员,不分组时应填写除工作负责人以外的()工作人员姓名。
填写工作班人员,不分组时应填写除工作负责人以外的()姓名。工作班分组时,填写工作小组负责人姓名,并注明包括该小组负责人在内的小组总人数;工作负责人兼任一个分组负责人时,应重复填写工作负责人姓名。
变电站工作票中除“工作负责人变更”、“延期”、“工作间断”栏和工作负责人所执的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中“工作票终结”栏外,其它栏不允许空白;不存在或确实没有的,文字部分应填“无”(同一栏中的签名允许空白),数字部分应划“/”。
填写的工作票出现错字和漏字(最多不允许超过2字处)需要修改时,必须保持清晰。在错字上以“-”横线划掉,填加字以“∨”符号填写,并由修改人在修改处盖章。工作票内的时间和签名不准修改。
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但不签发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并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
工作票填写工作班人员,不分组时应填写除工作负责人以外的()工作人员姓名。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在利用其他班组历史票开票时,系统只复制历史票中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内容,以下哪些不自动复制()
工作票“允许试运时间”及“允许恢复工作时间”栏:当班()填写并签名,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工作负责人不可以填写工作票。()
线路工作任务单工作负责人自己填写即可,不需要进行流程。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应先停止工作,并经双方同意。
维修记录原则上不允许留空,以防篡改。如果空格与工作确实无关,可填写()
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不允许用电话通知工作负责人。()
“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以工作班成员姓名填满为止,若不够填时,应把各小组的负责人姓名全部填入;共有人数不包括()。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不可以填写工作票。()
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根据“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需要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的,有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栏内做“√”记号,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在“执行情况”对应栏内填写“无”; 需要检修作业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人在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
值班负责人在审票时发现未按要求填写工作票、工作票各栏填写错误或不明确,应当拒收工作票()
根据《厂站第二种工作票》填写规范,“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栏填写要求:工作班分组时,应填写工作小组负责人姓名,并用括号加数字在小组工作负责人后面注明包括该小组工作负责人在内的小组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