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的印鉴卡保留()年,满()年后由分行自行销毁,销毁的处理方式参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
由一级(直属)分行核准并组织实施销毁的空白重要凭证有()
对于因业务取消或凭证格式变更等原因批量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停用后30个工作日内,逐级收缴至二级分行,经主管行长签字批准后,正是文件上报省分行,经省分行会计部门批准后,由()统一组织销毁。
()是重要空白凭证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保管、使用、核算及销毁,负责对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性重要空白凭证由()业务管理部门报一级分行运营管理部门审批。
停止使用、作废上缴的重要空白凭证由县级行社财务会计部门统一销毁,销毁工作应在停用后()内完成。
重要空白凭证销毁前二级分行凭证管理员,根据“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销毁清单”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销毁时,应由()共同负责监销。
总、分行运营部每年应至少组织()重要空白凭证销毁工作,对作废、停用、换版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销毁。
网点库管柜员按月将作废空白卡向分行上缴时,应填写“重要空白凭证收入/付出凭证”,经分行库管柜员审核、清点无误后,由()做[7122待销毁卡上缴]交易,打印核实行,并加盖“业务讫章”,一联“重要空白凭证收入/付出凭证”由分行库管员做表外收入凭证,另一联“重要空白凭证收入/付出凭证”退上缴网点库管员做表外付出凭证。
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销毁由一级分行负责,其他空白重要凭证的销毁由()负责
应由二级分行核准并组织实施销毁的空白重要凭证有()
二级分行以上机构应定期组织停用重要空白凭证的收缴、清理和销毁工作。其中销毁工作每年至少组织()
下列哪些重要空白凭证发生丢失须在24小时内由一级分行发函至其他一级分行,并抄报总行,在全国进行防范和协助堵截()。
对于改版、停用的待销毁凭证分行销毁时,分行库管员应抄列“重要空白凭证销毁清单”,造具清册,由参加清点人员共同签章,报运营管理部()签字审批。
重要空白凭证的销毁,由联社、合作银行()核查并经行社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组织销毁。
应急密押机具停止使用后,应编制清册上缴至(),应急密押机具的销毁由一级(直属)分行运行管理部会同内控合规部等部门共同实施,参与销毁人员均应在销毁记录上签章确认。
重要空白凭证销毁工作由()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并监督销毁。
空白银企余额对账单应纳入分行辖内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并且只能由分行运营管理部和二级分行运营管理部(或财务会计部)本部人员使用,不得发放给辖属网点使用()
重要空白凭证销毁经分行主管行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牵头,会同()和()等部门组成监销小组,共同组织销毁工作
停止使用的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由一级分行组织销毁。()
二级分行(含)以上机构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停用空白重要凭证的销毁工作()
重要空白凭证的实物销毁前,必须由营运管理部、审计部核对表外登记簿结存数、销毁清单与实物是否相符,,销毁时必须实行()人押运,并经分行分管行长批准,由营运人员、审计人员及保卫人员实地监销全过程。
各行的重要空白凭证集中由二级分行及以上库房管理部门负责销毁
分行对待销毁重要空白凭证,至少每年组织一次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