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在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拟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其在3日内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不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提供或者出具的报告、材料、意见不完整,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单处或者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期货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为期货公司提供相关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涉嫌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采取下列()措施。
2007年3月9日出台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鼓励具备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 Ⅰ.最近2年未因违约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Ⅱ.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 Ⅲ.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其中5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Ⅳ.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设立分所的,由分所自行承担债务。
我国《律师法》第4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执业证书。”此项措施属于()。
对违规或存在较大经营风险的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处罚措施有()。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在对《律师法》作出具体规定时,某地方性法规规定,成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对于这一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律师法》第4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执业证书。”此项措施属于什么处罚?()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有违法执业行为的,给予下列处罚()
《律师法》规定,对律师事务所处罚有:()
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执业证书。”此项措施属于什么行为()
张律师同时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按照相关规定,张律师可能受到的处罚是()
对出诊医师出现以下哪些情况(),经查属实的,按照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违规处罚管理规定》给予点评、通报,扣罚绩效。
简述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的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不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提供或者出具的报告、材料、意见不完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
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对律师事务所的惩戒措施有()。
2007年3月9日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属于鼓励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具有的条件包括()。 Ⅰ.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Ⅱ.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 Ⅲ.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其中5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Ⅳ.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
按照规定,对违规的律师事务所,其处罚措施有()。
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和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奖惩情况。()
某市(市政府及其部门位于B区)A区甲律师事务所为招揽更多的业务,实行按案件标的额为介绍案件的人提取一定的“案件介绍费”的措施,并且对几个较为重大的案件,都给予了介绍人一定数额的费用。由于在某一案件上通过这一办法将乙律师事务所的案件争揽过去,乙律师事务所对甲律师事务所的这一行为向A区司法局进行了举报。 A区司法局对此进行了调查,确认甲律师事务所确有此违法行为,乃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甲律师事务所作出警告的处罚,并责令其停业整顿。请回答问题。对于A区司法局的这一行为的性质认定正确的有:
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后,下列情形中将导致发行人被中止审查的有()。Ⅰ.发行人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等中介机构签字人员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市场禁入、限制证券从业资格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Ⅱ.发行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Ⅲ.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发生变更
有下列行为之一,按照我行《平安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亮牌问责处罚办法》对客户身份识别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问责()
对于总行部门、各分行、子公司存在瞒报、漏报、误报、迟报违规事项外部处罚情形,或对已发生违规事项外部处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整改问责不到位,给我行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的,将按照()、《中信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