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管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规范相关审计工作,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对特定人员实施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对象在特定期间及职权范围内对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事项所承担的责任。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对象包括():①董事长及其他执行董事;②总公司管理层成员;③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④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但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不受公司章程的约束。()
拟发行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公司()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
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应担任其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以上。
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应担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以上。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 Ⅰ.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Ⅱ.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Ⅲ.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做出的证券市场禁入决定后立即停止从事证券业务或者停止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Ⅳ.由其所在机构按规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担任的职务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23、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剪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应担任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以上。
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对象包括():①董事长及其他执行董事;②总公司管理层成员;③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④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包括()。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应担任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以上职务高级管理人员()以上。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的,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应至少3人的期货或者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2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2年以上。()
拟发行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拟发行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是为了达到()的要求。
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负有直接责任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可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保监会对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与管理,包括任职前资格审查、任职资格取消和任职资格档案管理。其中,任职资格条件审查,包括学历、专业技术、从业经历和任职经历四个方面的核准。以下属于以上指称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是()。 ①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的总经理助理 ②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③保险公司支公司副经理 ④保险公司支公司的资金运用部经理
根据《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的负有()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不得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负有直接责任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不得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应担任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业相当管理职务()以上。
为加强对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管的监督管理、 促进保险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规范相关审计工作,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对特定人员实施审计。 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对象在特定期间及职权范围内对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事项所承担的责任。 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对象包括(): ①董事长及其他执行董事; ②总公司管理层成员; ③省级分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④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可以在上市公司中担任除总经理以外的其他高级职务。()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省级电力公司应精简账户数量,严控开户金融机构范围, 逐步撤销所属分公司除()以外的其他账户, 集中管理所属公司账户, 实行收付款“省级集中” 管理模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