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
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1%。
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个月平均比例未达到25%的,应自次年1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退税、营业税减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依法与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规定的社会保险,向残疾人支付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后,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以上。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差额人数和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福利企业实际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必须达到达到()以上,且残疾人职工不少于10人。
城市的劳动人口在各个社会部门所占的比例,即各部分的职工或劳动人员占城市在职人口总数的比例称为城市人口的()。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用人单位安排()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张某是某单位在职职工。2008年全年张某在其单位的工资收入为72000元,该单位员工平均年工资收入为6000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则2009年张某自己缴存的月住房公积金额应为( )元。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录用的残疾人只要达到职工总数的25%即可,不需要从事全日制工作。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该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以上。
福利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人数25%以上,残疾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
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比例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依法与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向残疾人支付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后,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依法与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向残疾人支付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后,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疾人就业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二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