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柜员收到一笔境外汇款,收款人为企业甲公司。联系甲公司后确认该笔款项是出口贸易收入款项,柜员便将款项划入企业的账户,但由于操作失误,该柜员将此笔款划转到了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在发现操作错误后,该柜员立即直接将资金重新划入企业待核查账户。企业而后申请将该笔资金用于归还企业自身的汇入汇款押汇贷款,柜员直接将款项从待核查账户划出,用于归还贷款。请问,以上事项中,银行柜员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的管理规定?()
对于直接从境外或境内特殊经济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银行应当按照结售汇管理规定为出口单位办理结汇手续或办理进入出口单位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收款人通过境内邮政机构等从境外收入款项的和付款人通过境内邮政机构等向境外支付款项的,由()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对于出口保理和福费廷业务,待实际从境外收款后按照国际收支相关规定进行涉外收入申报,企业需进行境内收汇申报
银行办理A类企业出口收汇退汇业务时,特殊情况导致出口项下退汇的境内付款人不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不为原付款人,企业应当先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银行审核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
对于C类企业业务类别为“收汇”的《登记表》,属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在银行放款时按对应的境外回款总额签注收款金额,待企业从境外实际收回货款时补签注申报单号;对于贸易融资以外的其他贸易收款,在资金从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时同步完成申报单号和金额的签注()
B类企业特殊情况导致出口项下退汇的境内付款人不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不为原付款人,企业应当先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银行审核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
出口项下的退汇境内付款人应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为原付款人。
境内公司受境内客户委托,在一般贸易出口商品上进行刺绣,然后由委托单位进行出口。但该公司的加工费由境外客户直接付给,交易编码和附言应如何申报?
一笔境外汇入汇款,由A银行直接将原币转给B银行解付,则应由()通知收款人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境外经营子公司。甲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乙公司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双方都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外币业务。甲公司2015年末对乙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为200万美元,实质上构成了对乙公司境外经营的净投资,汇率为l美元=6.21元人民币,折合人民币为1242万元,除长期应收款外,其他资产、负债均与关联方无关。2016年末汇率为l美元=6.11元人民币。下列甲公司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在国际收支申报业务中,交易对方项应为境外付款人或收款人的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除交易编码为()外,交易对方不应为付款银行(中转行)或收款银行的名称,即不应含有“BANK”字样。
银行收到收款人为XX公司的境外汇入汇款,汇款附言为“投资款项”,若该公司在银行仅开立人民币账户,银行可以直接为其办理结汇
境外个人从其B股资金账户转出B股交易资金(包括股利和红利等收益)时,如果一次直接汇往境外的资金超过等值5万美元,工行应将收款银行和收款人名称在()个营业日内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报备。
驻华外交官个人通过银行与境外发生的收款,交易编码统一录入“802031”,交易附言统一录入“非居民从境外收款”。
非居民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帐户与境外发生的所有收支交易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境内非居民无须前往银行进行申报,由经办银行代申报。申报在(802031),交易附言注明“非居民从境外收款”或”非居民向境外付款”.
境内非居民通过我行与境外发生的收款,交易编码统一录入“()”,交易附言统一录入“非居民从境外收款”,驻华外交官除外
付款人从其境内银行账户向收款人境内银行账户支付,由于()导致收款人从境外收到的款项无需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申报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入大于从与之签订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合同的境外单位取得的收款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以退(免)税。()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引进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或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引进单位或者境外公司应当凭()向口岸报检
生产企业外购的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产品的货物,如配套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可作为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退(免)税。()
货物贸易出口项下退汇(间隔在182天以内)的境外收款人应为原付款人。()
税务机关对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申报,重点审核的内容包括申报的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收入小于或者等于从与之签订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合同的境外单位取得的收款金额;大于收款金额的,核对企业补充提供的书面说明材料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合理性()
目前人民币NRA账户不能从境外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