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甲市A区的李某和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就位于甲市C区的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有关此房屋买卖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甲市D区提起诉讼。合同签订不久后李某发现王某出售的房屋实际面积比王某与李某在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小,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合同,则对该案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位于甲区的建筑工程公司与位于乙区的龙发集团签订一份在丙区建筑一栋3层共计6000平方米超市用房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并验收后,龙发集团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拖欠70万元一直未支付。建筑工程公司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乙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以本案应由房屋所在丙区人民法院审理更合适为由裁定移送至丙区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在A市甲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请A市乙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装修的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房屋墙面大面积受损。王某在与装修公司交涉无果后,于是向A市乙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A市乙区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应当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甲区法院,而A市甲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该案,拒绝接受A市甲区法院的移送,则关于该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律师刘某原住在某市甲区,后因购买商品房迁入乙区的玫瑰园住宅小区,在入住后第二年的选举中,刘某发现自己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小区公布的选民名单上,刘某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选举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2004年6月,位于北京甲区的飞达商店与位于珠海乙区的恒昌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恒昌公司给飞达商店提供价值16万元的汽车配件,交货地是北京C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签定后,因恒昌公司未按期发运汽车配件,双方发生纠纷。飞达商店决定起诉。本案中的协议管辖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二间,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公司对孔某邻居李某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工人不慎将孔某家的墙砖碰掉,砖块落入孔某家中,损坏了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此情况,交涉未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请求建筑工程公司赔偿。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2003年5月,户口在甲区的齐某与户口在乙区的吴某结婚后居住在吴某家中。2004年3月,齐某与吴某在丙区因犯罪被丙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与5年。同年4月起齐某与吴某被关押在丙区监狱。2005年2月,齐某起诉与吴某离婚。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上海甲区的欣欣公司与北京乙区的华维公司签定化工原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货地北京丙区。合同签订后,欣欣公司书面传真告知华维公司货在上海丁区,希望在丁区交货。华维公司同意,双方在丁区交货。后因化工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华维公司决定起诉。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刘某家住甲区,向家住乙区的朋友张某借款20万元,家住丙区的赵某为刘某担保,三者在刘某家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并实际交付现金,合同中注明赵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后刘某因股市严重亏损,到期未能偿还张某的钱款。现张某就该借款纠纷向法院起诉。哪个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为什么?
居住在某市甲区的公民赵某对该市乙区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要求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家住某市甲区的李某诉家住同市乙区的夏某合同纠纷一案,合同履行地在乙区,甲区法院未受理李某的起诉。下列甲区法院向李某提出的不受理的理由,不正确的有()。
所在地为甲区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对所在地为乙区的工厂在丙区及丁区的两幢新楼房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工厂不服该决定而提起诉讼,本案由()法院管辖
居住在甲区而户籍在乙区的王某,被所在地为丙区的公安局行政拘留,王某对此不服提起诉讼,管辖法院是()
第133题: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两间, 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 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队对孔某隔壁李某的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 施工队不慎将孔某家的墙上砖块碰掉, 砖块落入孔某家中, 损坏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 遂交涉, 但未获结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 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 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 不同意接受移送。下列选项中, 说法错误的是()。
所在地在甲区的市规划局对所在地在乙区的企业所有的丙区的两幢楼房做出拆除决定,该企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所在地在丁区的复议机关做出维持决定,该企业不服起诉,管辖法院为()。
位于甲区的森达贸易公司与位于乙区的大成机械厂签定一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签定后,森达贸易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大成机械厂提供了设备,但大成机械厂仅支付了部分设备款,拖欠36万元设备款一直未支付。森达贸易公司在催要设备款的过程中,发现大成机械厂虽然没有可用于还债的财产,但是对位于丙区的尚峰机械公司享有83万元的到期债权。根据上述案情,如果森达贸易公司以尚峰机械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下列关于大成机械厂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市甲区的先科技术开发公司与A市乙区的融商投资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游戏软件的合同。后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先科技术开发公司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该争议案件。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如果融商投资公司就该合同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先科技术开发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辖异议。对此,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位于A区的天龙公司与位于B区的地虎公司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购买合同。合同约定:天龙公司向地虎公司提供3.5吨位化工原料,交货地点为C区。另外还约定本合同履行 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天龙公司未向地虎公司履行义务,地虎公司准备起诉,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两间,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队对孔某隔壁李某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队不慎将孔某家的山墙砖块碰掉,砖块落人孔某家中,损坏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此情,遂交涉,但未获结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乙区法院认为由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09年6月12日,住所位于甲市A区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甲市B区开发一片住宅小区,经过招标投标,住所地在甲市C区的乙建筑工程公司中标,双方于2009年7月22日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市A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010年9月10日,因为工程质量不合格双方发生争议。对此案件第一审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位于某市甲区的工商局域位与该市乙区:的卫生局联合执法,对该市某餐馆联名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该餐馆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位于该市丙区的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罚款1000元。该餐馆对此仍旧不服,可向哪些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位于某市甲区的工商局域位与该市乙区:的卫生局联合执法,对该市某餐馆联名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该餐馆对该决定不服,可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