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6151.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拖拉机》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规定“标牌应标明商标或品牌、型号、发动机标定功率、出厂编号、出厂年月及生产厂名。”()
检查发动机的机油情况,应在发动机启动前或熄火十几分钟后进行。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1~.2—2005)规定,载客或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汽油发动机应符合()的规定。
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不得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零部件编号、产品标牌、发动机标识等整车标志进行遮盖(遮挡)、打磨、挖补、垫片等处理及凿孔、钻孔等破坏性操作。
()的每位字母或数字代表汽车某一方面的信息参数,其中包括生产国别、制造公司或生产厂家、车的类型、品牌名称、车型系列、车身形式、发动机型号、车型年款、安全防护装置型号、检验数字、装配工厂名称和出厂顺序号码等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3798.2—2005)的规定,带有增压或中冷增压的发动机,增压装置应按原厂规定进行装配和检验,增压器工作应正常,()应达到原设计规定。
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应打刻(或铸出)在()上且应能永久保持。
车辆唯一性认定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及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核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
注册登记检验时,如气缸体上打刻(或铸出)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不易见,应检查在发动机易见部位是否具有能永久保持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的标识。
断路器出厂验收要求,断路器液压机构电动机或油泵应能满足在()内从零压充到额定压力的要求。
按《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汽油发动机》(GB/T3799.1—2005)规定,应在发动机转速为()时测试空气过量系数(λ)。
机油数量的检查应在发动机起动前或停机后()min后检查。
按《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9.1~.2-2005)规定,装配后的发动机如需进行冷磨热试,应按工艺要求和技术条件进行冷磨、热试,()并更换润滑油机油滤清器或滤芯。
车辆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二个能永久保持的商标或厂标,在车身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装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
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应打刻(或铸出)在气缸体上且应能(),在出厂编号的两端应打刻起止标记(没有打刻起止标记的空间时可不打刻)。
如果打刻(或铸出)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不易见,则应在发动机易见部位增加能永久保持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的标识。
本实验拆装的摩托车发动机是( )行程的。
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标牌可不标总质量、载质量或载客人数、出厂编号。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GB16151.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拖拉机》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规定“标牌应标明商标或品牌、型号、发动机标定功率、出厂编号、出厂年月及生产厂名。”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所有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电动摩托车,应在驱动电动机壳体上打刻电动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2015年7月1日起出厂的发动机中置的乘用车,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其他乘用车、总质量大于3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总质量大于3500kg且小于或等于10000kg的挂车,以及2019年1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均应安装符合规定的防抱制动装置。()
车辆唯一性检查只须对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进行检查,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
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致,并符合 的相关规定()
摩托车应在发动机的易见都位铸出商标或厂标。发动机出厂编号应打刻在自袖箱路见邮位。在出厂编号的两端应打刻起止标记(没有打刻起止标记的空间时不打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