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
汛前检查时,检查重点放在可能诱发水害的、设备病害地质灾害隐患、万吨通道薄弱区段、施工后的支柱基础拉线等。
对输电线路大跨越段,应加强对杆塔、基础、导线、地线、拉线、绝缘子、金具及防洪、防冰、防舞、防雷、测振等设施的(),并做好定期分析工作。
施工中,任何作业均不得影响接触网支柱、地锚等设施的稳定。
在接触网支柱等危险设施、设备及区域,任何人员不得在上述地点停留休息。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7米得区域打桩、取土等。
杆塔基础附近开挖时,应在开工前检查杆塔稳定性。若开挖影响杆塔的稳定性时,应在开挖的反方向加装临时拉线,开挖基坑完毕后拆除临时拉线。
任何人员不得在接触网支柱等危险设施、设备和区域,以及能攀登到客车等车辆上部的梯子或支架处停留休息和坐卧,并不得()。
小区及大厦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均为应急时使用,在未经得()负责人同意之下,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不得影响通行。
支柱拉线应位于接触悬挂下锚支的延长线上(附加导线单独下锚时,应位于下锚支导线的延长线上),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侵入限界。
支柱拉线不得有断股、松股、接头及严重的锈蚀。
在路基范围内埋设电缆和接触网支柱基础时,必须保证路基的稳定和坚固及排水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施工中,Ⅰ级施工可以影响接触网支柱、地锚等设施的稳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规定范围内进行()
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基础、预埋管线沟槽、综合接地等工程应与路基工程()施工,不得因其施工而损坏、危及路基的稳定的稳固与安全。
机车进入电气接触网区域作业时,乘务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和手持工具等,均不得侵入以导线为中心的米半径范围内()
任何情况下,机车乘务员均不得超越机车限界及侵入邻线限界进行作业,电气化区段严禁攀登机车、车辆()
普速铁路更换火花间隙、检修支柱下部地线和避雷引下线等开路作业时,应使用先行短接,设置短接线时不得影响轨道电路
距线路中心大于()米,不影响路基稳定的基坑开挖,接地极埋设,支柱基础浇注、回填、清理,支柱修补作业属于天窗点外作业。(西铁供【2015】69号,二、供电、电力为主体的作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禁令》第八条规定:严禁未经检查设备设施、杆塔基础、拉线及登高辅助设施开展()作业
输电:杆塔基础附近开挖时,应随时检查杆塔稳定性。若开挖影响杆塔的稳定性时,应在开挖的正前方加装临时拉线()
电气化区段任何作业均不得影响供电设备的支柱、拉线及基础等设施的稳定()
任何作业均不得影响供电设备的支柱、拉线及基础等设施的稳定。《普速安规》第3.3.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