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等事项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电子招标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在()、()或者()中载明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第58题: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载明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招标公告应载明的事项: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公开招标公告包括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的等内容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不需要载明的内容是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和工期。()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不需要载明的内容是中标候选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