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合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人库,将直接用于销售。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l7%。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加工商品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甲公司支付上述相关款项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2010年)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加工商品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甲公司支付上述相关款项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分录中的金额单位为万元)
某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材料成本2000万元,加工费200万元(不含税),受托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100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直接出售,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万元。
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税消费税产品,材料成本50万元,加工费5万元(不含税),受托方增值税税率为17%,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0.5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万元。
某小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发出材料的成本为18万元,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万元,支付增值税为1.53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则原材料成本为()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原值5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消费税税额为30万元,该加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收回商品时记入“应交税费”科目的金额为()万元。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甲单位加工一批化妆品,发出原材料46800元(含税价),支付含税加工费用和代垫辅料费11700元,该企业没有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为30%,则其组成计税价格为()元。
诚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两种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均为10%。发出材料的成本为20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7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甲小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材料成本100万元,加工费12万元(不含税),受托方增值税税率为17%,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2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直接出售,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加工商品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甲公司支付上述相关款项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加工商品收到后将直接用于销售,甲公司支付上述相关款项时,下列会计分录正确的是()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的有()。
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不是金银首饰)。该批产品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A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材料成本150万元,加工费15万元(不含税),受托方增值税税率为17%,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18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直接出售,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万元。A.163.5B.183C.158.5D.155
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税消费税产品,材料成本50万元,加工费5万元(不含税),受托方增值税税率为17%,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0.5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万元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一批,原材料价款为4000 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和增值税340 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300元,税费已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甲公司准备将该批材料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是()元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它单位(増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为18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稅为11.7万元。该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成本为()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该批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由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一批。原材料成本为4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和增值税26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300元,税费已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甲公司准备将该批材料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