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白化病夫妇所生一儿一女均不患白化病,以下解释可能性最大的是()。
陈某和刘某在农贸市场吵架,巡逻到此的民警杨某将二人带到派出所。在争执过程中,陈某被杨某殴打致死。陈某的父母尚在,妻子病逝,生有一儿一女。陈某有一个姐姐和弟弟。陈某的弟弟及其妻子因车祸双亡,遗有一儿,10岁,由陈某抚养。下列哪些人可以依法要求行政赔偿()
刘某(男)欲与张某(女)在2011年春节登记结婚,刘某出生于1989年5月10日,张某出生于1981年1月10日,请问他们在2011年春节( )。
罗某与刘某两人青梅竹马,1993年12月两人未到结婚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生下一个男孩,当时两人均以达到法定年龄,后来因为生活琐事和家庭经济问题发生纠纷于2002年1月大吵一场,刘某跑回娘家,罗某去接刘某回家,刘某不肯并且说:咱们的婚姻没有登记是无效的,以后你不要来找我.2002年3月刘某与本村青年仝某登记结婚,罗某向法院状告刘某重婚,要求恢复与刘的关系。仝某是否构成重婚罪?
村民甲有一儿一女,其妻早年去世。甲患病不能自理的五年时间里,由其女儿对甲进行照顾。甲去世后留有祖传贵重物品等遗产,女儿想分得其中一部分,但是儿子认为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女儿无继承权。当地大部分村民也指责甲的女儿。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可以成立的?()
罗某与刘某两人青梅竹马,1993年12月两人未到结婚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生下一个男孩,当时两人均以达到法定年龄,后来因为生活琐事和家庭经济问题发生纠纷于2002年1月大吵一场,刘某跑回娘家,罗某去接刘某回家,刘某不肯并且说:咱们的婚姻没有登记是无效的,以后你不要来找我.2002年3月刘某与本村青年仝某登记结婚,罗某向法院状告刘某重婚,要求恢复与刘的关系。刘是否构成重婚罪?
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玉,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周峰的遗产为()
李某与丈夫结婚13年,育有两儿一女。19结婚以来,其丈夫暴躁的脾气始终未改变,经常对李某拳脚相加,李某想过离婚,但是一看到可爱的儿女,她又动摇了。然而,越感觉身体已经无法承受住丈夫的暴打,该不该离婚,李某自己也拿不定注意。于是,她找到社区社会工作者,希望社会工作者给她拿主意。接待李某的社会工作者在听完李某的陈述后,分析其个人及其家庭的处境和可能的发展趋势,但并没有明确告知李某该不该离婚。这里社会工作者严格遵循了()。
老王今年47岁,膝下一儿一女,儿子已经成婚,目前老王同老伴及未婚的女儿居住在一起。老王的家庭目前属于()类型。
安某与谢某结婚后生育一女谢甲,谢甲与赵某结婚后生育一子赵甲。某日,赵某因与谢甲及谢某发生争执,将谢甲杀死后,又将谢某杀死,然后自缢而亡。经查,赵某父母双亡,仅有一弟弟赵乙。赵某与谢甲共有财产6万元,安某与谢某共有财产4万元。对于本案财产继承及分割,正确的是:()
罗某与刘某两人青梅竹马,1993年12月两人未到结婚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生下一个男孩,当时两人均以达到法定年龄,后来因为生活琐事和家庭经济问题发生纠纷于2002年1月大吵一场,刘某跑回娘家,罗某去接刘某回家,刘某不肯并且说:咱们的婚姻没有登记是无效的,以后你不要来找我.2002年3月刘某与本村青年仝某登记结婚,罗某向法院状告刘某重婚,要求恢复与刘的关系。刘是否构成重婚行为?
2000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一直与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李某与丈夫结婚13年,育有两儿一女。自结婚以来,其丈夫暴躁的脾气始终未改变,经常对李某拳脚相加,李某想过离婚,但是一看到可爱的儿女,她又动摇了。然而,她感觉身体已经无法承受住丈夫的暴打,该不该离婚,李某自己也拿不定注意。于是,她找到社区社会工作者,希望社会工作者给她拿主意。接待李某的社会工作者在听完李某的陈述后,分析其个人及其家庭的处境和可能的发展趋势,但并没有明确告知李某该不该离婚。这里社会工作者严格遵循了()。
刘某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后,他又收养了一个儿子。后来,刘某因病去世,留下了3套房子和15万的遗产,但没有立遗嘱。依据法律规定,刘某的遗产应该由()
2000年,索某和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与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的遗产应由()继承。
000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一直与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
刘某(男)与方某(女)于 1 2011 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载明 5 5 岁的孩子刘宇与母亲方某一起生活,但刘某具有探视权。2 2012 年 6 6 月,刘某又与秦某结婚,不久二人生下孩子刘丹。 刘某与秦某结婚之后,下列关于保险利益说法错误的是( )。
李某、刘某婚后生有一子,一女,女儿李甲、儿子李乙。李甲在与孙某结婚后不久因车祸死亡,留下个人财产存款4万元。李甲的遗产应如何被继承?( )
1987年周某死亡,对所遗留财产无遗嘱。周某有二子一女,长子(1951年)死亡,生一子甲(1979年死亡),甲遗一女乙;次子(1967年死亡),遗一女丙;女儿(1982年死亡),收养一子丁。现乙、丙、丁为继承而发生争执。丙认为乙是曾孙女(第四代),已无继承权,乙、丙认为丁是收养的,无权代位继承。问谁有继承权?( )。
方婆婆,70岁,老伴早年去世,她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多年前嫁到了另一个城市,很少回来,儿子没有固定工作,经常不回家,平时对方婆婆不理不问。她很伤感,感觉自己对外面的世界失去了兴趣,前几天,她生病,生活无法自理,儿子也不知所踪。当居委会成员到家里看望她时,方婆婆非常难过,对自己将来的生活表示忧虑,情绪不稳,对儿子也表示担心。居委会成员让他放心,社区一定会帮助她度过难关。社区积极与方婆婆的子女取得联系,
男方陈军和女方张秀英共同所有郑东新区一套住宅,他们有一儿一女,儿子陈磊女儿陈娟。陈磊、陈娟成家后离开父母住在别处;2017年陈军去世;2018年张秀英立下遗嘱,死后由陈磊继承郑东新区的住宅,则张秀英去世后,陈磊拥有郑东新区住宅的份额是()
赵某失踪多年,其妻刘某生活艰难,欲与王某结婚,遂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A县人民法院的B派出法庭于2009年9月30日受理了本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由审判员林某一人独任审理,同时自己负责记录。审理过程中,赵某回家,发现妻子另有新欢,也欲离婚。庭审中,刘某提出分割赵某在失踪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人民法庭经审理,当庭作出了判决,准许刘某和赵某离婚,但未对赵某在失踪期间取
张某因车祸死亡,未立遗嘱,他的母亲和妻子尚在,还育有一儿一女,其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可以是()
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玉,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根据案例回答23~31题。关于共同共有,()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