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类精密进近的DH以确定的超障高(OCH)为计算依据,但由此确定的DH不得低于航空器飞行手册所载明的该航空器仪表飞行允许的最低高度/高,也不得低于使用精密进近导航设施完全参照仪表能达到的最低高度/高,而且不得低于().
II类精密进近和着陆运行决断高要求低于60米,但不低于()米.
Ⅰ类精密进近的最低最低包括().
Ⅰ类精密进近的DH以确定的超障高(OCH)为计算依据,但由此确定的DH不得低于航空器飞行手册所载明的该航空器仪表飞行允许的最低高度/高,也不得低于使用精密进近导航设施完全参照仪表能达到的最低高度/高,而且不得低()
Ⅰ类精密进近最低标准的RVR()
按照《民用机场技术标准》规定,Ⅰ类精密进近跑道中线标志的宽度为()米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是一个机场用于起飞和着陆的限制,对于起飞,用能见度或跑道视程表示,如果需要还应包括云高;对于精密进近着陆,用能见度或跑道视程和()表示;对于非精密进近着陆,用能见度、云高和()表示,。
Ⅰ类精密进近使用范围的RVR最低标准小于800m时,必须满足().
当进近灯工作时,非精密进近夜间飞行最低标准为:().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是指机场可用于飞机起飞着陆的运行限制。对于起飞,用能见度()或跑道视程()表示,在需要时,还应当包括云高;对于精密进近着陆,根据运行分类用能见度()或跑道视程()和决断高度稿()表示;对于非精密进近着陆,用能见度()和最低下降高度/高()表示。
下列哪组数据用于表示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中非精密进近的着陆限制()
当进近灯不工作时,非精密进近夜间飞行最低标准为:().
如果跑道中线灯不工作,I类精密进近着陆最低标准为跑道能见度(VIS)或跑道视程(RVR)800米,对非精密进近着陆最低标准无影响。
精密进近着陆最低标准包括()和()两个因素。
在所有ILS地面设备都工作的条件下,ILS进近最低着陆标准中的DH通常不低于().
对于非精密进近着陆,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用或/和和表示()
D类航空器Ⅰ类精密进近着陆最低标准为接地端RVR米()
实施Ⅰ类精密进近时,如果能够获得RVR报告,则在该跑道上进行的进近和着陆应以哪里的跑道视程报告为准?()
对于在非精密进近中不使用CDFA技术的C/D类飞机,运行最低标准应在该机场最低标准之上RVR/VIS增加()米。
类精密仪表进近着陆(APV)最低标准(在BALS/NALS下)()
Ⅰ类运行:DH不低于60米(200英尺),VIS不小于800米或RVR不小于500米的精密进近着陆。()
非精密进近着陆时,飞机下降至最低下降高仍然看不到跑道必须立即复飞()
非精密进近着陆最低标准包括:()和()两个因素。
夜间运行所用跑道有完全进近灯光系统(FALS),I类ILS设备在GP不工作时,C类飞机对应的最小RVR/VIS是()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