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3年亏损200万元,2014年盈利100万元,2015年盈利30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5年应纳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2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A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2012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乙企业2013年全年税前会计利润25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国库券利息收入29万元,本年计税工资为120万元,实发工资为15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本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则该企业2013年应纳所得税为()万元。
某企业2013年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为25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为23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为5万元,期末余额为12万元,无递延所得税负债,该企业2013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5%,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
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6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为90万元,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7万元。则该企业2013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假设我国居民公司在2013年度来自境内所得8万元,来自境外税后收益2万元。已经在境外缴纳所得税0.5万元。境内外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5%和20%,则2013年该公司在我国应纳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企业2013年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实际分配并发放工资为270万元,缴纳税收罚金20万元,假定该企业尤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3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符合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为60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0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A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2010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2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甲国分回投资收益30万元(税后收益),已在甲国缴纳所得税6万元。则该企业2012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出的会计利润为3000万元,其中符合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为60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4万元(人民币)。则该企业2014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某施工企业2013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为100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适用所得税率25%,则当期所得税为()。
某居民企业2013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企业2013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为15万元。假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3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290万元,税收滞纳金为1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3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甲企业2013年度的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8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4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3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甲企业2013年度的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8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4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3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境内某居民企业2015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所在地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则该企业2015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企业为我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日用品的生产销售,企业所得税税率25%,第1年销售收入为50000万元,全年广告费支出10000万元,第2年全年收入60000元,追加广告费支出8000万元。要求:分别写出第1年和第2年递延所得税相关会计分录及纳税调整。
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税率,2017年年度会计利润是20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40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企业2017年应纳所得税税额是()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