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国有企业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某境内居民企业2013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3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万元。
某境内居民企业甲拥有境内居民企业乙(非上市公司)30%的股权。2013年年底,甲企业撤回投资,取得货币资金200万元。已知甲企业初始投资的计税基础为80万元,撤回投资时乙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共100万元。另外,乙企业2012年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亏损40万元,已经通过税务机关审核。甲企业2013年其他业务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为400万元,则甲企业201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境内居民企业2013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固定资产处置收益30万元,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万元。
2014年某居民企业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用于生产经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10万元。已知该企业2012年亏损140万元,2013年盈利100万元。2014年年度经审核的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2014年年度该企业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12月31日归还其关联企业一年期借款1200万元,另一次性支付利息费用90万元,已知关联企业对该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额为480万元,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5.8%,该企业的实际税负高于境内关联企业,双方均为非金融企业;假设借款利息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则该项业务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6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为90万元,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7万元。则该企业2013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我国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3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境外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9万元。2013年度该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0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A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2010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非金融企业)2014年12月31日归还境内关联企业一年期借款本金1000万元,另支付利息费用80万元,关联企业对该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额为400万元,该居民企业的实际税负高于境内关联企业,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该居民企业2014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2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甲国分回投资收益30万元(税后收益),已在甲国缴纳所得税6万元。则该企业2012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3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出的会计利润为3000万元,其中符合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为60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境内居民企业2013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4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3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 )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5年发现其2013年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50万元,未在当年税前扣除。该企业于2015年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对2013年未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已知该企业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2015年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假设除此外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2015年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境内某居民企业2013年实现会计利润2400万元,当年转让一项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取得转让收入800万元,与该项技术转让相关的成本和税费为20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居民企业201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某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4万元(人民币)。则该企业2014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7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万元。
某境内居民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不善,于2018年5月停止生产经营,要办理注销登记。企业在注销前办理了2017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后所得额为-200万元,至此,企业2013年的亏损还有100万元没有弥补。清算期弥补亏损前计算的清算所得为300万元。则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境内某居民企业2015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所在地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08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8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该公司当年度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