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应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统一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矿灯房采用“自我服务”管理方式,为了在上下班时矿工能顺利通过灯房和避免拥挤,采用单向通行,充电架横排之间距离以()米为宜。
采用机车运输,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灯房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8小时。()
灯房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步常使用8小时。()
矿灯管理及使用中的安全事项每个入井人员必须佩戴一盏完好的矿灯,否则不准入井。
使用中如果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人员说明,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好、无损伤。
灯房工作人员从供应部门领取矿灯时,应做到()。
使用矿灯人员,应爱护矿灯严禁怎样?
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
灯房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使用()小时。
使用矿灯人员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
矿灯在使用前应检查矿灯外观有无损坏()是否完整等。
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行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
矿灯使用前应检查矿灯外观有无损坏,零部件是否完整等
使用矿灯人员应爱护矿灯,严禁什么?
矿灯管理人员应每班统计矿灯出勤率,并上报调度室。
矿灯启用前应注意,检查开箱后箱内所附技术文件如()等是否齐全。
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以便及时充电。如因工作需要连班时,必须换灯。
矿灯一般在()温度范围使用,但超过最高温度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通风散热。
领到矿灯后,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若发现问题应要求灯房人员及时修复或更换。
矿灯装配时,装配完毕,检查液面合格后,然后将矿灯放在充电架上充电()小时,充完后,测定电解液比重,如不符合要求,应加以调整,合格后做放电试验,放电时间不得小于11小时,放电容量达到标准后即可投入使用。
使用矿灯人员在矿灯不亮时可以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