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采用直接比较进行房地产状况修正,则可比实例在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100÷()=在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某可比实例实际成交价格为3400元/m2以估价对象为100可比实例交易情况分值为102房地产状况因素分值为98则估价对象的比准价格为()元/m2。
根据我国现行《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如果建筑物出现于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之前,其耐用年限早于土地使用权年限而结束,则应按()计算损耗。
为评估某估价对象2011年10月15日的市场价格,选取的可比实例价格情况是:交易日期为2011年4月15日,按买卖双方约定,买方付给卖方7000元/m2,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该地区买方和卖方应缴纳的税费分别为正常交易价格的3%和6%,又知最近1年来该地区该类房地产价格每月环比增长0.5%,则该可比实例经修正、调整后的价格是()元/m2。
如果估价对象为一宗土地,选取的可比实例的土地面积应与该宗土地的面积保持一定差距。
对于估价人员搜集的交易实例,只要是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就可以作为可比实例。()
估价对象带有债权债务的,可比实例不带债权债务: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不带债权债务的可比实例房地产价格—债权+债务。()
如果可比实例房地产与估价对象本身有差异,则在进行了交易情况和市场状况修正后,还要进行()修正,因为房地产的价格还反映其本身的状况。
在房地产状况调整中,如果估价对象房地产优于可比实例房地产,则应对价格做()修正。
如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买卖、租赁、征用等目的估价,则应选取相对应的交易类型的交易实例为可比实例。()
在房地产状况的比较调整中,可比实例房地产状况和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应当是它们何时的状况?
经过了交易情况修正后,就将可比实例在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变成了在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如果采用间接比较进行房地产状况修正,则:可比实例在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100/()×()/100=在估价对象房地状况下的价格。(答案顺序对应)
房地产估价的市场法中,可比实例在自身状况下的价格乘以()等于可比实例在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格。
估价对象及下列交易实例均为单层标准厂房,估价对象的建筑面积为1500 ㎡现为空置。估算估价对象的租金时,最适宜作为可比实例的为( )。
如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买卖、租赁、征用等目的估价,则应选取相对应的交易类型的交易实例为可比实例。()
评估某宗房地产的市场价值,选取了甲、乙、丙三个可比实例:甲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为8000元/m2,比正常价格低2%;乙可比实例的卖方实收价格为7800/m2,交易税费全由买方负担,当地房地产交易中买方和卖方应缴纳的税费分别为正常交易价格的3%和6%;丙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为8300元/m2,其装修标准比估价对象的装修标准高200元/m2。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三个可比实例比较价值的权重依次为0.4、0.2、0.4,该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为()元/m2。
估价对象为某工业厂房,位于某市建成区内,土地总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建筑物于2000年6月底建成,钢筋混凝土结构。试评估该房地产2008年6月30日的价值。
如果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是不正常的,则应将其调整为正常的,如此才能作为估价对象的价格。这种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的调整,称为交易日期修正。()
为评估某估价对象2015年10月15日的市场价格,选取的可比实例价格情况是:交易日期为2015年4月15日,按买卖双方约定,买方付给卖方15000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该地区买方和卖方应缴纳的税费分别为正常交易价格的3%和6%,又知最近1年来该地区该类房地产价格每月环比增长1.0%,则该可比实例经修正、调整后的价格是()元/㎡。
某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委托,评估位于某历史文化街的沿街小型商铺的市场价值。该商铺形状方正,权利状况完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张某对该商铺进行实地查勘后,拟选用比较法作为主要的估价方法,但仅搜集到A、B、C三个交易实例。实例A交易时带有3年尚未到期的租约,合同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实例B系兄弟之间转让;实例C系相邻商铺的业主购买后扩大经营规模。除以上情况外,三个交易实例与估价对象均具有较好的可比性。根据选
估价对象带有债权债务的,可比实例不带债权债务: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不带债权债务的可比实例房地产价格—债权+债务()
3.估价对象为一宗熟地,对选取的可比实例进行实物状况调整的内容有() 。(2016年《房地产开发理论与方法》真题) A.土地形状 B.土质状况 C.土地使用年限 D.土地开发程度 E.容积率
3、路线价法与一般的比较法主要的不同点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理论与方法》模拟二) A.利用路线价法求取街道两侧的土地价值时不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和“市场状况调整”,仅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B.利用路线价法求取街道两侧的土地价值时不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和“市场状况调整”,仅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 C.先对多个“可比实例价格”进行综合,然后再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而不是先分别对每个“可比实例价格”进行修正和调整,然后再进行综合 D.利用相同的“可比实例价格”即路线价,同时评估出许多“估价对象”即街道两侧的所有土地的价值,而不是仅评估出一个估价对象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