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和李四共同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张三出资15万人民币,李四以他的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但是该合伙企业在经营中严重亏损,欠债权人王五40万元人民币贷款。 根据以上资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李四与张三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张三和李四共同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张三出资15万人民币,李四以他的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但是该合伙企业在经营中严重亏损,欠债权人王五40万元人民币贷款。 根据以上资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私营企业的主要形式有()。
张三在春天的时候精神病会发作,其余时间则无异。某年春天张三殴打李四,公安机关调查后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到夏天,张三认为自己的行为反正不会受到处罚,就又殴打了平时与自己有矛盾的王五。对此,()。
张三和李四共同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张三出资15万人民币,李四以他的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但是该合伙企业在经营中严重亏损,欠债权人王五40万元人民币贷款。 根据以上资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以下描述合伙制企业正确的有()。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张三欲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拟由天赐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关于该担保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经协商后,决定成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从事加工业务,并就相关事项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张三、李四以现金的方式分别出资10万元,王五则意欲以劳务出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李四因兴趣转移不愿再参与合伙业务,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资产份额转让给马六。张三、王五、马六继续经营。请就上述提供的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张三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张三与戊签订采购合同,造成损失。马六因张三未事先与他商量为由而拒绝承担合同损失,其理由能否成立?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张三和李四共同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张三出资15万人民币,李四以他的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但是该合伙企业在经营中严重亏损,欠债权人王五40万元人民币贷款。 根据以上资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王五的40万元贷款()。
张三、李四和王五都是润发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三欲向其好友赵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张三1994年3月2号出生,在2009年4月3号,与李四合伙在路边埋伏,抢劫了行人王五,按照刑法有关的规定,则对张三不应该判处刑罚。
张三和李四二人共同殴打王五,王五受重伤花去医药费8万元,三人协商后约定,张、李各赔偿4万元,后李四没有给付赔偿金,此案应如何认定?()
张三在春天的时候精神病会发作,其余时间则无异。某年春天张三殴打李四,公安机关调查后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到夏天,张三认为自己的行为反正不会受到处罚,就又殴打了平时与自己有矛盾的王五。对此,要()。
张三和李四共同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张三出资15万人民币,李四以他的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但是该合伙企业在经营中严重亏损,欠债权人王五40万元人民币贷款。 根据以上资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李四的专利作为出资后,属于()所有。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天问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是()。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人民币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有()。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经协商后,决定成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从事加工业务,并就相关事项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张三、李四以现金的方式分别出资10万元,王五则意欲以劳务出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李四因兴趣转移不愿再参与合伙业务,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资产份额转让给马六。张三、王五、马六继续经营。请就上述提供的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合伙人可以用什么方式出资?王五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用劳务出资?
甲有限责任公司,乙(无国籍人),丙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张三、李四、王五)欲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大天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有认股人丁、戊认股。下列关于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为了熟悉各个部门的工作,某部门实施轮岗制度,人事部门的张三、后勤部门的李四、综合办的王五三人进行转岗,其中李四不去人事部。 那么,轮岗的结果是:
张三、李四、王五组成了一家合伙企业,订立了合伙协议,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张三把李四和王五打伤了,李四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受理后,王五也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两起案件合并审理。问:张三和李四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如何?
张三把李四和王五打伤了,李四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受理后,王五也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两起案件合并审理。问:王五和李四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如何?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取得医师资格后,商定合伙开立345牙科诊所,其诊所的设立适用《合伙企业法》。()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错误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达成一书面合伙协议,约定各自出资2万元,共6万元,开立一家小饭馆,并按出资比例平均分配盈余,分担亏损。该饭馆取名“夜来香饭庄”,2002年1月经核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开始营业。到2002年底,因经营管理不善,夜来香饭庄负债累累,欠金星装修公司4万元钱尚未偿还。此时王五提出退伙,张三、李四二人不同意。王五于2003年2月提走其出资的2万元,自行退出。张三、李四二人继续经营夜来香饭庄。2003年9月,张三、李四二人为了增加菜的花样,招揽食客,于是想招聘重庆名厨,推出重庆火锅系列,但资金不足。于是张三、李四二人向王一提出借款2万元,2004年1月1日归还。王一同意借款,但提出一条件,若饭庄盈利后,张三、李四二人除还本付息外,还应将所得利润分一份;若不盈利,张三、李四二人则届时还本付息。推出重庆火锅系列后,饭庄并未盈利,亏损仍然继续,到年底,又亏损了l万元。 2004年1月,金星装修公司因向夜来香饭庄索债不成,便诉至法院,同时王一也因张三、李四二人不能届时还本付息,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对此进行合并审理。
乙、丙三人决定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协商约定甲提供资金,但不从事管理,企业事务由乙、丙负责;甲不承担企业的债务,但是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则该约定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