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相关邮件尚未从收寄的分支机构发出的,如是(),应即将邮件退交,寄件人在受理书上签收。
申请撤回特快专递邮件时,()应出示交寄邮件收据和详情单第三联,填写“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撤回/查询申请书”。
若相关邮件尚未从收寄的分支机构发出的,如是给据邮件,应将收据收回,批注“()”字样,加盖日戳,贴在相关收据存根或收寄清单上。
更改包裹收件人地址姓名时,若相关邮件尚未从收寄的分支机构发出,要(),原付资费多退少补,并将原收据和存根更正注明,加盖日戳和经手人名章。
申请撤回特快专递邮件时,寄件人应出示()和(),填写“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撤回/查询申请书”。
收寄窗口受理寄件人申请撤回邮件时,受理人员的下列处理错误的是()。
申请撤回或者更改收件人地址姓名的国内邮件退回到收寄局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更改包裹收件人地址姓名时,若相关邮件尚未从收寄的分支机构发出,要按新址计算资费,原付资费多退少补,并将原收据和存根更正注明,加盖()。
申请撤回特快专递邮件时,寄件人应出示交寄邮件收据和详情单第三联,填写()。
更改包裹收件人地址姓名时,若相关邮件尚未从收寄的分支机构发出,要按新址计算资费,原付资费(),并将原收据和存根更正注明,加盖日戳和经手人名章。
非寄件人前来查询特快专递邮件时,应验明证件无误后,请查询人在“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撤回/查询申请书”第三联填写(),复核无误后将“申请撤回时请填写”字样划销。
更改收件人地址姓名时,相关包裹尚未从收寄的分支机构发出,应将包裹连同()交由申请人更改。
收寄局受理撤回申请后,对于国际特快专递邮件未发出的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如已由互换局发往交换站或国外互换局,应将特快专递邮件发出的情况在()内用传真或电报通知相关省会局、经转局或收寄局。
撤回的包裹尚未从收寄局发出,退交时应同时退还()。
若相关邮件尚未从收寄的分支机构发出的,如是(),应将收据收回,批注“撤回”字样,加盖日戳,贴在相关收据存根或收寄清单上。
各类邮件收寄后,()因有需要,可以向收寄局申请撤回或更改收件人地址姓名。
撤回、更改邮件时,若相关邮件已经从收寄的分支机构发出,各类邮件已收的邮费()。
从受理客户查询至查单由本局发出,收寄局受理特快专递邮件查询的最大处理时限为()。
相关国内邮件尚未从收寄的分支机构发出,要求撤回时,不退还已收取的邮费的邮件有()。
寄件人申请撤回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尚未投递时,应在特快专递邮件上加贴“改退批条”,批明“寄件人申请撤回”字样。
寄件人在提出邮件撤回申请时,应在“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撤回/查询申请书”正面第四栏签章及填写邮件交寄日期。
更改包裹收件人地址姓名时,若相关邮件尚未从收寄的分支机构发出,要按新址计算资费,原付资费多退少补,并将()更正注明,加盖日戳和经手人名章。
各类邮件收寄后,寄件人因有需要,可以向收寄局申请撤回或更改收件人地址姓名。但下列邮件,邮局不接受申请撤回或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