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已经持有A上市公司30%的股份,A公司已经发行的股份总额为10亿元,甲公司准备继续收购该公司的股份并依法采用要约方式,则甲公司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最低是()。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以上,可以申请股票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有( )。 Ⅰ.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Ⅱ.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Ⅲ.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Ⅳ.公司最近5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甲投资者收购一家股本总额为4.5亿元人民币的上市公司。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甲公司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为5亿元,其主要经营医药制品的销售和服务,2012年开始实行垂直一体化的战略,欲并购多家非关联药品生产企业以促进本产业的整合,本次并购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发行后股本总额拟订为5.1亿元,关于该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申请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以上。
甲投资者收购一家股本总额为4.5亿元人民币的上市公司。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10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是()。
对于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以上。
甲公司已经持有A上市公司30%的股份,A公司已经发行的股份总额为10亿元,甲公司准备继续收购该公司的股份并依法采用要约方式,则甲公司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最低为()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为()。
根据规定,社会募集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以上。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如果公司的股本总额是4.5亿元,则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到股份总数的25%才符合条件。()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上市公司,在世界许多地方开展多种业务。公司的财务目标是使股东财富平均每年增长10%。目前,其净资产总额为200亿人民币,未分配利润为2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比率为60%,行业平均水平为48%。目前该公司正在考虑收购一家高科技企业,收购价格预计为80亿人民币。对于该公司的管理层来讲,可以考虑的融资方式包括()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多少以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③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5%以上④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
东方之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一家高科技上市公司,其股本总额达到人民币10亿元。东方公司的业绩一向很好,但是在2005年5月,由于一项重要决策失误导致其亏损3.5亿元。下列相关措施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蓝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高新产业为主的公司,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后申请股票上市。持有蓝天公司2500万元股份的股东刘某将其一部分股票卖出,3个月后,又将其买入,获利500万元。对刘某行为的处理方案应当是()
对于股票上市,国家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其条件之一是,要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25%以上。( )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上市公司,在世界许多地方开展多种业务。公司的财务目标是使股东财富平均每年增长甲公司是一家大型上市公司,在世界许多地方开展多种业务。公司的财务目标是使股东财富平均每年增长10%。目前,其净资产总额为200亿人民币,未分配利润为2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比率为60%,行业平均水平为48%。目前该公司正在考虑收购一家高科技企业,收购价格预计为80亿人民币。对于该公司的管理层来讲,可以考虑的融资方式包括()
甲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10亿元;2014年8月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上市公司本次最多可以配售的股份为()。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本总额为1亿股。截至2012年12月31日,A公司资产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③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5%以上④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在科创板上市,股本总额为3.8亿元)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通知丁公司,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