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SD500一2013).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日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其封面应有招标人和()盖章确认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五统一”是指什么?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进行编制。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招标人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应采用统一的()。
在物资需用总计划的编制过程中,由()提供工程量清单。
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不须根据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设置规则和计量规则填写。
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的()进行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按计量单位规则9位全国统一编码之后,增加具体编码,具体编码由招标人自()起顺序编制。
工程量清单应用统一格式。由封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项目清单组成。
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由负责审核的()签字、盖章。
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哪些内容组成?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其封面应有招标人和( )盖章确认。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B、C、D、E规定的统一()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一般包括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等几部分组成。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业主方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清单内容中应统一的有()。
工程量清单应采取统一格式,()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基本内容。
工程量清单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造价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的签字、盖章。
工程量清单的封面应由()填写、签字、盖章。
投标人如果认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遗漏,须通过【】的方式由清单编制人作统一的修改更正.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其封面应有招标人和()盖章确认。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应按统一的()进行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9位是全国统一编码,可按附录中的相应编码设置,不得变动,后3位是清单项目名称编码,由()根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