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危险区域动火时,必须由用火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火()、()、工作量、负责操作人员、()等,填写()申请单,由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经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现场查看同意后,报经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级动火工作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一份保存在动火部门。
动火工作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监护人收执;一份保存在安监部门(指一级动火工作票)或动火部门(指二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区安监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人审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动火,必须由要求进行焊割作业的车间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24h,特殊情况需超过时限,必须由动火负责部门提出方案,报送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及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一级动火时,工区()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的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本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安监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人审核,动火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动火安全措施应由申请动火的车间或()。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区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
动火工作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收执、一份保存在安监部门(或具有消防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变电站一级动火工作票)或动火部门(指变电站二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或()签发。
动火单位到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动火工作票由调控中心签发和审批,也可由动火单位和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工区)实行“双签发”。
动火安全措施,应由申请动火的车间或部门负责完成,如需施工部门解决,施工部门()配合。
动火工作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收执,一份保存在安监部门,指一级动火工作票,或动火部门,指二级动火工作票。
电网经营企业一级动火工作票可以由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消防部门()
一级动火许可证由()终审批准。A.主管厂长B.车间主任C.防火安全管理部门D.总工程师
()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单位消防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包括填写批准动火时间和签名。
一级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作业的车间(科室)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附件2),部门(中心)负责人审核,质量安全部复核并编号,报运营分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批准。()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签发,厂(局)安监部门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人审核,厂(局)分管生产的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经本单位(动火单位或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批准且公布的有关部门(工区)()。
动火单位到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动火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工区)签发和审批,也可由动火单位和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工区)实行“双签发”。()
一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单位()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申请动火的车间或部门在(),必须负责组织和落实要动火的设备、管线、场地、仓库及周围环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