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甲怀孕已8个月,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李丽是某合资公司的公关部经理,1997年1月被招聘到该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定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丽的职务为公关部经理,月薪2000元人民币等内容。1999年8月,公司得知李丽怀孕后,即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李丽的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哪些劳动保障法律规定?
《劳动法》规定: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甲怀孕已8个月,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张某是某超市的员工,其到超市工作已经8个月,期间多次提出要与超市签订劳动合同,但超市一直未予回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超市应每月支付张某()倍的工资。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我国《劳动法》规定: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4个月的产假。
张某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张某表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合同,但饭店人事部负责人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3年的培养费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这是根据饭店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中“凡到饭店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的规定,2年劳动合同虽已到期,但至少还应续签3年,如果张某不续签,则应赔偿培训费1200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王女士女儿已满3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安排其进行夜班劳动。
张某在甲公司做销售员,签订有1年期劳动合同。公司对销售员每月定有销售指标,规定3个月完不成指标属于不能胜任工作。张某已连续3个月没有完成指标。下列分析判断中,正确的有()。
王女士女儿已满2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王女士女儿已满12个月,公司可以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张某是一个工程师,1996年7月,他与某工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原来的作息制度为早上九点上班,下午五点半下班,中午休息一小时。2008年8月,为了响应错时上下班的政府号召,公司通过新的作息制度,规定上午八点上班,下午四点半下班,中午休息一小时。 张某在公司征求意见时表示反对。2008年11月,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仲裁委员会撤销单位新的作息制度。 张某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为什么?
张某因不能胜任工作,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从8月1日起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该公司最迟应于()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张某。
李某怀孕2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从事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怀孕3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依据《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日;满三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日;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日;满七个月引产,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享受产假()日
国内《女职工禁忌劳动范畴规定》,规定已怀孕女工禁忌从事劳动有()。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年 4 月 1 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2014 年 7 月 31 日,甲公司向张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于 8 月 1 日解除。已知张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4000 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甲公司应依法向张某支付的经济补偿为()。(2015 年)
依据《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
张某与王某(女)结婚五个月后,王某怀孕,张某病故。当时,张某和王某共有财产18000元,张某之父提出与王某平分,王某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的处理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