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支持证券化中,受托机构以( )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
甲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高效照明产品的公司,国家为了支持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通过统一招标的形式确定中标企业、高效照明产品及其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甲公司作为中标公司,需以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高效照明产品销售给终端用户,并按照高效照明产品实际安装数量、中标供货协议价格、补贴标准,申请财政补贴资金。2×17年度,甲公司因销售高效照明产品获得财政资金3000万元。则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是附加在Gopher上的程序,它允许同时检索多个Gopher数据库并提供检索。
票据持有人遗失票据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公告发布之前,代理付款人已经按照规定程序善意付款,付款人以已经公示催告为由拒付代理付款人已经垫付的款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通常以太网采用了()协议以支持总线型的结构。
在破产程序中,银行以和解协议方式约定免除借款人部分债务,银行不能就该免除部分债务继续向保证人追偿。
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所发生之一切纠纷,均提交某市仲裁委仲裁。后双方因纠纷将合同终止,甲方据该仲裁协议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乙方则向仲裁委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协议已失效。同时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合同仲裁条款无效。请回答下列问题。若本案最终以仲裁裁决的作出而结束,甲方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受理后,发现仲裁程序违法,遂通知仲裁庭重新进行仲裁,则:()
以下哪个标准对无线局域网MAC曾协议提出改进,以支持多媒体传输,以支持所有无线局域网无线广播接口的服务质量保证Qos机制()。
在802.11功能扩充协议中,增强WLAN协议的QoS服务,以支持语音、视频等多媒体传输的标准()。
MPEG-1中定义了支持添加封闭式字幕和各种语言通道功能的协议。
为了某种目的而以微小剂量添加到饲料中的物质叫()。
票据持有人遗失票据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公告发布之前,代理付款人已经按照规定程序善意付款,付款人以已经公示催告为由拒付代理付款人已经垫付的款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加入添加剂是为了改善塑料的性能,以扩大其使用范围。
某电子商务网站最近发生了一起安全事件,出现了一个价值1000元的商品用1元被买走的情况,经分析是由于设计时出于性能考虑,在浏览时使用Http协议,攻击者通过伪造数据包使得向购物车添加商品的价格被修改.利用此漏洞,攻击者将价值1000元的商品以1元添加到购物车中,而付款时又没有验证的环节,导致以上问题,对于网站的这个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最正确的说法应该是()
在执行程序中,甲和乙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中确定的乙向甲偿还1万元人民币改为给付价值相当的化肥、农药。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以化肥质量不好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在执行程序中,甲和乙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中确定的乙向甲偿还1万元人民币改为给付价值相当的化肥、农药。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以化肥质量不好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6、为了防止塑料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因受热、氧气和光线作用而变质分解,以延长塑料的使用寿命,在塑料中添加 ()。
票据持有人遗失票据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公告公布之前,代理付款人已经按照规定程序善意付款,付款人以已经公示催告为由拒付代理付款人已经垫付的款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甲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高效照明产品的企业,国家为了支持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通过统一招标的形式确定中标企业、高效照明产品及其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甲公司作为中标企业,需以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高效照明产品销售给终端用户,并按照高效照明产品实际安装数量、中标供货协议价格、补贴标准,申请财政补贴资金。2017年度,甲公司因销售高效照明产品获得财政资金3000万元。则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支持型领导者善于向追随者咨询以征求意见和想法,使他们参与到决策中。()
PM 1Y 麦汁充氧酵母添加系统移动酵母泵定期保养标准”的标准维护工作程序,目的是为了营造()的工作环境,确保必需的维护质量以避免返工和减少维护工作时间以提高生产率
为保持食品原有的营养成分,或者为了补充食品中所缺乏的营养素,向食品中添加一定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以提高其营养价值,这样的食品称为()。
为了使用ping程序测试弹性云服务器之间的通信状况,需要在安全组中添加以下哪个协议()
2、甲公司依据生效判决书向区法院申请执行,请求责令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设备款200万元。执行程序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支付190万元,丙公司以其商铺提供担保,并承诺恢复执行后,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