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年初用于生产产品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产量法。丙公司生产用无形资产2013年年初账面余额为7000万元,原每年摊销700万元(与税法规定相同),累计摊销额为2100万元,未发生减值;按产量法摊销,每年摊销800万元。假定期末存货余额为0.则丙公司2013年年末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企业2008年8月研发成功一项专利技术,发生研发支出16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的金额为1200万元,该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10年,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中费用化部分可加计150%税前扣除,资本化部分允许按150%在以后期间分期摊销,则本期无形资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为()。
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是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
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除固定资产改建支出、大修理支出外的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最低为()。
企业2008年8月研发成功一项专利技术,发生研发支出16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的金额为1200万元,该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10年,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中费用化部分可加计150%税前扣除,资本化部分允许按150%在以后期间分期摊销,则本期无形资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为()。
企业2007年末某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累计摊销20万元;该企业对此项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年限为10年。2007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减值准备10万元,原预计摊销年限不变。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该项无形资产2008年的摊销金额为()万元。
2×16年7月5日,甲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B专利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作为无形资产入账。B专利技术的成本为4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根据税法规定,B专利技术允许按照150%进行摊销。假定甲公司B专利技术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净残值符合税法规定。甲公司2×16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关于B专利技术的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
A企业2011年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5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360万元,2011年12月1日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税法上其使用年限、摊销方法与会计规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0%摊销,假定会计的摊销年限与税法的规定相同。则该项无形资产2012年末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无形资产在税务处理中有关摊销的规定期限是,首先按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受益期进行摊销,如果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一般不得少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除固定资产改建支出、大修理支出外的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最低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的规定,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2017年7月5日,甲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B专利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作为无形资产入账。B专利技术的成本为4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摊销。根据税法规定,B专利技术允许按照150%进行摊销。假定甲公司B专利技术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净残值符合税法规定。甲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10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关于B专利技术的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2015年7月5日,甲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B专利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作为无形资产入账。B专利技术的成本为40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根据税法规定,B专利技术的计税基础为其成本的150%。假定甲公司B专利技术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净残值符合税法规定。甲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关于B专利技术的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东北地区企业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无论有无规定使用年限,都可在现行规定摊销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摊销年限。()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可以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条件的支出。
A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为开发新技术当期发生研发支出1800万元,其中资本化部分为1000万元。2013年7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和方法与会计相同,则2013年年底A公司有关该无形资产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某企业以350万元的价格转让一项无形资产,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该无形资产原购入价450万元,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为10年。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年限为12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无净残值,转让时已使用4年。不考虑减值准备及其他相关税费,企业在转让该无形资产时确认的净收益为()万元。
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规定比例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年。
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年。
企业2008年7月1日转让一项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价格60万元,适用营业税税率5%。该无形资产系企业2005年7月1日购入并投入使用,初始入账价值21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法律规定有效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发生的净损失为()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是()
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有关研究开发费用资料如下:2015年A公司发生研究开发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费用化支出40万元,已经计入管理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60万元。2015年7月10日研发完成,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确认为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采用直线法摊销,税法与会计规定的使用年限和摊销方法相同。A公司2015年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