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其他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如未分别核算,应从高适用征收率。
"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我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
评估人员审核某企业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行“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填列1200000元,第3行“13%税率”380000元,第6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5000元,则主表第1行的“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本月数是()
下列用于适用()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不正确是()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可以称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无偿提供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某一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2014年第三季度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业务,取得收入如下:7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5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取得营业税劳务1万元;8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2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5万元(其中:3万元为营业税免税项目);9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1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2万元。其增值税、营业税进行纳税申报处理正确的有()。
营改增试点实施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一律按高税率征收。
设备检修属于增值税修理修配应税劳务,应按17%税率缴纳增值税。
某一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2014年第二季度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业务取得收入如下:4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取得营业税劳务5万元;5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4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1万元;6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1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1万元。其增值税、营业税进行纳税申报处理正确的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某一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2014年第一季度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业务取得收入如下: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取得营业税劳务5万元;2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2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2万元(其中:1万元为营业税免税项目);3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1万元,无营业税劳务收入。营业税税率为5%,其增值税、营业税的纳税申报处理正确的有()。
某一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2013年第四季度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业务取得收入如下:10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3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取得营业税劳务10万元;11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1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2万元;12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1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1万元。则其增值税、营业税纳税申报处理正确的有()。
增值税纳税人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征收增值税,提供应缴营业税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应税劳务,又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且又未分别核算的,其兼营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应与增值税的应税劳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因此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