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07年1月8日起对未完成股改的股票(即S股)实施特别的差异化、制度化安排,将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07年1月8日起对未完成股改的股票(即S股)实施特别的差异化、制度化安排,将其涨跌幅比例统一调整为()。 A.8% B.4% C.6% D.5%

时间:2023-09-30 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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